始府辦〔2018〕43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業經2018年6月4日縣政府十五屆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供銷社反映(聯系電話:3334374)。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5日
始興縣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以及廣東省委省政府、韶關市委市政府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精神,按照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和省、市供銷合作聯社關于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的部署,為推進始興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工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組織、經營、服務和管理創新。堅持為農、務農、姓農,創新縣聯社治理機制、流通服務機制和合作經濟組織方式,加快轉變聯合社職能。深化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改革,積極探索社有資產管理新體制,由管資產為主逐步向管資本過渡。加強流通資本經營管理,建立社有資本預算制度,建立現代企業治理機制。健全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努力開創我縣供銷合作事業發展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到2022年,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取得顯著成效,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基層組織基礎進一步夯實,基層社實現鄉鎮全覆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基本形成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聯結緊密的具有供銷合作社特色的產業融合發展體系;把我縣供銷合作社系統打造成為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為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成為全面實現鄉村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偉大實踐的重要力量,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
到2035年,土地托管等服務面積超過8000畝以上;農村綜合服務社發展到80家,覆蓋80%以上的行政村;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線上線下加快融合發展,全系統流通企業電子商務應用率達到80%以上,基層經營服務網點信息化改造比例達到70%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發展壯大,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100家,發展規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5家,其中帶動作用強的大型龍頭企業2家。供銷合作社建成更加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的基層組織體系、更加便捷高效的農村現代流通體系、與農民利益聯結更加緊密的產業融合新體系和助力美麗鄉村建設的綠色生態服務體系,為實現鄉村振興做出更大貢獻。
三、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拓展為農服務領域,培育有帶動力的市場經營主體。
1.以聯合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切入點,推進農業生產服務規模化、現代化。支持供銷社圍繞當地農業主導產業,根據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積極探索開展為專業合作社服務,大力培育“企業(農產品市場+合作社(基地)+農戶”等農業經營體系,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到2020年前完成牽頭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或協會,牽頭組建始興茶葉協會,實現圍繞破解“誰來種地”、“地怎么種”、“怎樣連接市場”等問題,聯合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以科學發展、穩健發展、增收創收為主旨,以特色農產品為載體,結合本地實際,大力發展集示范種植、休閑觀光、生態農業、科普教育于一體的現代農業示范基地。鼓勵支持供銷合作社以產品、技術為紐帶,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合合作,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農業產、加、銷經營體。鼓勵支持供銷合作社引導帶動發展特色農業,拓展農業產業鏈條,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2.以完善供銷合作社流通網絡為紐帶,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組織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在鞏固提升供銷合作社傳統經營業務的同時,拓寬為農服務領域。推進農資企業由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努力積極引進省供銷社專業公司,探索建設三農服務中心,為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收、加、貯、銷系列化服務,力所能及開展土地托管,使之成為技術水平高、服務功能全、農民群眾歡迎的服務平臺。將供銷合作社流通網絡體系建設納入城鄉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統籌推進農產品市場建設。
3.以加快發展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為突破,拓展為城鄉居民生活服務領域。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實施供銷合作社“互聯網+”工程,加快縣域電子商務營運與上級供銷社電子商務鏈接建設,推進農村經營服務網點信息化改造,構建鄉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解決工業品下鄉“最后一公里”和農產品進城“最先一公里”問題。供銷社要主動適應電子商務迅猛發展、農村消費轉型升級的新形勢,依據自身條件,整合資源,將“互聯網+供銷社”作為供銷合作社系統轉型升級、改革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和重要方向。做好自身平臺與全國總社省社商務平臺的對接工作,力爭2020年底有5——8個產品在總社省社商務平臺實現線上交易,到2021年,成立供銷合作社農產品電子商務業務公司或管理機構。
4.以全面推進綜合服務社建設促拓展,強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實施農村綜合服務社“提質擴面工程”,加快建設農村綜合服務社和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積極開展“全方位、一站式”服務,滿足城鄉居民多元化、個性化服務需求。2019年完成完善城南新村綜合服務社試點建立工作。“十三五”期間,全縣每年改造綜合服務社 1-2 個,到2021年,完成全縣供銷系統農村綜合服務社8-10個改造。支持綜合服務社承接電信、郵政和代收水電費、代辦農業保險等便民服務項目,為公共服務下鄉進村搭建平臺。積極推動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加快發展休閑農業、鄉村生態旅游和農家樂等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游服務項目,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美麗始興。
5.以搞好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推強社,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和農村環境保護。
積極參與始興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開展農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和農村環境改善。依托農村綜合服務社和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優化回收網點布局,形成村戶收集、鄉鎮轉運、縣域分揀、加工的網絡布局。恢復、培育壯大縣級供銷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打造集回收、交易、加工、服務于一體的再生資源產業鏈條,發揮產業集聚效應。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廠礦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汽車回收拆解、廢舊電子電器產品和農業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等業務。對供銷合作社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在項目審批、用地指標、環境評估、資金扶持等方面給予支持。
6.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建設為根本,抓好安全經營。抓住煙花爆竹倉儲安全建設升級改造,由抓經營擴充為經營與安全生產一起抓,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機制,全面落實經營風險管控。
7.以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求發展,擴展經營業務。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要按照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可依法設立農村互助合作保險組織,開展互助保險業務。鼓勵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與上級供銷社聯合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與地方財政共同出資設立擔保公司。加強對農村合作金融服務的指導和管理,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二)加強自身主體改造,主動融入新時代下農村經濟。
8.分類推進,大力發展基層供銷社。設立基層組織建設專項資金,實施“基層社示范建設工程”,推進經濟實力強的基層社發展生產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建成以農民為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采取上級供銷社投資、專業合作社拓展、社有企業帶動、開放辦社加盟等方式,推進經濟實力弱的基層社逐步恢復發展經營服務業務,通過服務密切與農民的聯系。建立健全績效掛鉤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增量獎勵、崗位分紅等多種激勵途徑,調動基層社干部職工積極性。基層社空白地區,根據供銷合作社實際和當地農民需求,采取多種方式延伸經營服務網點,支持基層社作為相關涉農政策和項目的實施主體,承擔公益性服務。強化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按照合作制原則完善基層社治理結構。推進黨建加社建、社村共建,拓展基層社負責人選任渠道,吸收農民合作社和村兩委負責人、農村能人等入社參選,2019年前完成2個吸收農民合作社和村兩委負責人、農村能人等入社試點。縣級供銷社要加大對基層社改造建設的支持力度,各類扶持項目要重點向基層社傾斜。
9.強化規范,大力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合作制優勢,支持供銷合作社在繼續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礎上,拓展合作領域,積極發展勞務服務、土地流轉、農村公共服務等多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社,著力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從規范章程、依法登記、業務拓展、組織機構、財務管理、收益分配、社務公開等方面,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的規范引導,提升農民合作社的發展規模和運行質量。
(三)創新治理機制,構建以行業為指導和社有企業為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
10.完善聯社治理機制。縣級聯社是供銷合作社直接服務“三農”的前沿陣地。堅持民主辦社、開放辦社,逐步把縣級聯合社辦成基層社共同出資、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廣泛參與、實行民主管理的經濟聯合組織。統籌運營縣域內供銷合作社資源,組織實施好基層社改造,搞好服務網點建設,打造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臺。按照建設合作經濟組織要求,優化聯社機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縣供銷合作社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健全理事會和監事會機構設置。2020年底前,縣級聯社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穩定縣級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科學配置縣級聯合社機關編制,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符合合作經濟組織特點、符合供銷合作社社情的聯合社機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保障聯合社機關經費供給。
11. 理順聯社與社有企業關系。創新聯社管理社有企業模式,由管企業向管資產資本轉變,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對社有資產的監管,促進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完成建立健全社有資產收益提取、使用、管理辦法,設立社有企業發展基金。
12.密切聯社層級聯系。落實縣級聯社對成員社的行業指導、資產監管等職責。建立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和聯社對成員社的工作考核激勵機制。2020年前創新縣級聯社運行機制,探索把縣級聯社辦成基層社共同出資、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廣泛參與、實行民主管理的經濟聯合組織。允許上級社爭取的各級財政扶持資金依法以股權形式投入到下級社。
13.大力提升社有企業綜合實力。各級聯社采取資產盤活、股本注入、項目扶持等方式,大力發展社有企業。推進社有企業相互參股,建立共同出資的投資平臺,組建新公司、發展新業務,推動跨區域橫向聯合和跨層級縱向整合。
14.建立供銷合作社發展基金。2021年前縣級供銷合作社當年社有資產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級供銷合作社發展基金。發展基金統籌用于基層社建設和為農服務項目建設。并制定相應的發展基金運行和管理辦法,確保基金運行公開透明,規范高效。
四、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8-2019年,認真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深刻理解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做好摸底調查,搞好宣傳發動,起草實施方案并不斷修改完善,按程序審定、發文。及時召開會議部署全縣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工作。制定改革事項落實時間表,建立聯系點制度,落實分工責任制。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8-2020年,改革舉措逐步落地并向縱深推進,供銷社體制機制不斷創新,發展活力、經濟實力和為農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圍繞改革重點任務進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導。
(三)綜合評估階段。2022年,各項改革任務全面完成,縣委、縣政府對綜合改革成效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五、切實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深化改革的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
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牢牢把握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方向和節奏,扎實有序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一)建立領導推進機制。把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供銷合作社系統具體落實、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推進機制。加強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著力破解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遇到的難題。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實相關配套措施,在規劃制定、項目安排、資金投放和政策出臺等方面向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傾斜,支持上級供銷社部門下伸為農服務網點建設,用地、用電給予優惠。從行政部門剝離出來的有關社會化服務職能,可以交由供銷合作社綜合平臺承擔,實行市場化運作。認真處理好供銷合作社財務掛賬。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供銷合作社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改進融資增信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發展和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創新。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占、挪用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將社有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產的完整性。
(三)堅持依法治理。供銷合作社是黨和政府以合作經濟組織形式推動“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是新形勢下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落實供銷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更好地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立足合作經濟組織屬性,健全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推動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高依法治社水平。
(四)加強供銷合作社自身建設。各級供銷合作社要轉變行政化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場的辦法不斷破解體制機制難題。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人才興社”戰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和為農服務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造就一支對農民群眾有感情、對合作事業有熱情、對干事創業有激情的干部職工隊伍。推進供銷合作社文化建設,大力弘揚“扁擔精神”“背簍精神”等優良傳統和“為農、誠信、創業、合作”的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精神,為深化綜合改革提供不竭精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