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2015〕11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始興縣2015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韶府〔2015〕2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十四屆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對我縣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5月1日起,調整我縣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010元/月調整為1210元/月。
(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0元/小時調整為12元/小時。
二、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始興縣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