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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始府辦〔201420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鄉鎮人民政府,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政府十四屆第32次縣長辦公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4  

                    

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和防范水稻種植風險,提高災后復產能力,根據《廣東省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粵農辦發200918號)、廣東省農業廳與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正式簽訂的《廣東省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合作協議》及《韶關市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實施意見》(韶農2014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三農”、保障民生為宗旨,利用保險市場機制,全面鋪開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有效減少農戶因災損失,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2014年起,全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實行每年每造面積全覆蓋,參保面積為每年每造種糧直補面積。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推動。通過財政補貼等調控手段,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植戶等參加水稻種植保險,增強農業、農民抗風險能力。

(二)市場運作。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由商業保險機構進行經營管理,承擔理賠責任風險。

(三)協同推進。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妥善協調和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積極推進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參保對象。參保對象為種植水稻的農戶、國有農(林)場、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國有農(林)場、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農戶可單獨投保,其他農戶以行政村為單位投保。

(二)保險責任。在保險期間,種植的水稻遭受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旱災、冷害和病蟲害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三)保險期間。水稻種植保險期間從投保的水稻秧苗插齊或移栽成活后起,至水稻收割完畢時止。具體起止時間以保單載明日期為準。

(四)保險金額。按照“低保障、廣覆蓋”原則,以水稻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種子、化肥、農藥、灌溉、機耕和地膜成本,不包括人力成本)確定保險金額。全縣統一保險金額為每造每畝400元。

(五)保險費率和保險費。全縣水稻種植保險費率統一按5%執行,保險費為每造每畝20元。

(六)財政補貼來源和標準。政策性水稻保費來源為中央、省補助資金,市、縣財政配套資金,農戶自籌資金。水稻種植保險保費各級政府承擔80%(每畝16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35%每畝7元)省財政補貼30%每畝6元),市財政補貼7.5%每畝1.5元)縣財政補貼7.5%每畝1.5元)。水稻種植戶承擔20%(每畝4元)

五、實施辦法

(一)經辦保險機構

全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經辦機構為省農業廳(省委農辦)公開招標確定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屬下的始興支公司。

(二)基層協保體系

全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基層協保機構為鄉鎮政府(或人保財險公司)依托鄉鎮涉農機構建立的“三農保險服務站”和各行政村設立的政策性涉農保險服務點;基層協保站(點)的農險協保員負責轄區內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協助辦理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投保、理賠等具體業務。

(三)保費繳交方式

農戶自負部分的保費由水稻種植戶與承保機構簽訂水稻種植保險保費代扣代繳協議書,確認投保后由經辦保險機構提請金融機構從農戶糧補“一卡通”賬戶中扣繳。

(四)承保流程

1.各行政村協保員協助經辦保險機構收集參保農戶資料、保費,開具收據。農戶資料包括被保險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種植面積、坐落地點、聯系方式、用于代扣代繳保險費和獲取賠款的銀行號、代扣代繳協議書等,并由農戶簽名確認。

2.鄉鎮協保機構協助經辦保險機構審定各行政村參保農戶資料。

3.經辦保險機構收到參保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后發出保單通知,鄉鎮協保機構根據保單通知各行政村將參保農戶現金交繳的保費(每畝4元)存入保險機構指定的賬戶,金融機構根據保單和代繳代扣協議書辦妥參保農戶保費的代扣代繳。經辦保險機構核對保費收取或扣繳情況后,打印保險單交由鄉鎮協保機構下發至各村參保農戶。

4.每造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承保結束后,縣保險經辦機構填報本地承保情況,經縣農業、財政部門核實確認并蓋章后,報送市級保險經辦機構。經市農業、財政部門核實確認并蓋章后,報送省級保險經辦機構。

(五)簽單收費、出單方式及截止時間

人保財險始興支公司收到保費及縣農業局送來的投保資料后,進行審核,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出具正式的保單及發票,保險正式生效。全縣各鄉鎮(街道)早稻、中稻、晚稻的投保時間分別為每年的4月底、6月底、8月底前。如果過期,人保財險公司不再接受投保。

(六)保險責任、范圍及適用條款

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其保險責任僅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旱災、凍災等自然災害和病蟲害造成的損失。本保險使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水稻種植保險條款(2011版)》。

(七)風險管理

1.最高賠付總額。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實行“有限責任,風險共擔,最高賠付總額封頂”的政策。合作雙方須嚴格執行政策,最高賠付總額以韶關市當年當造全部水稻保險保費收入的2倍為限。

2.農業保險巨災準備金。保險經辦機構應按補貼險種當年保費收入25%的比例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實行專戶管理、滾存積累、定向使用。

(八)查勘定損

1.報案報損。保險水稻受災后,農戶先向村協保員報告(或直接撥打人保財險報案電話95518),村協保員登記后向鄉鎮協保機構報告,由其匯總報經辦保險機構。

2.查勘定損一般理賠案件由經辦保險機構與鄉鎮協保機構、村協保員組成查勘理賠小組,進行現場查勘、定損,確定損失面積和損失程度,做好記錄,并取得參保農戶(代表)的簽字認可。發生大面積災害或重大疑難案件時,由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聯席會議牽頭,縣、鎮農業部門、鄉鎮協保機構、村協保員、農民代表、經辦保險機構等組成核損理賠小組,共同查勘定損。

(九)賠償處理

理賠公示。經辦保險機構(或委托鄉鎮協保機構)要將理賠明細張榜公布,公示一周后,如無異議,由經辦保險機構委托相關金融機構,通過農戶卡(折)撥付理賠款,確保理賠公開、賠款到戶。公示期間如有異議,須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六、保費補貼資金管理和撥付

(一)縣級財政承擔的水稻種植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列入縣級財政預算,確保足額安排。

(二)財政部門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

(三)中央和省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按省財政廳有關規定辦理。市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根據縣投保簽單情況和資金到位情況預付到承保機構,年終再進行保費結算。當年保費預算因投保人不愿投保,或因縣財政配套資金不到位而未使用的預算資金,由市財政收回預算指標。

(四)要定期對保費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經辦保險機構和有關單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保費補貼資金的,財政部門將扣回相應補貼資金,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縣級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由縣財政局會同縣農業局、人行始興支行制定。并報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委農工辦)和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備案。

七、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量大,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水稻種植保險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縣建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的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的領導、統籌和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農業部門主要負責水稻保險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宣傳發動、指導服務,提供農業生產基礎數據,與經辦保險機構共同制訂有關制度、條款、協議、技術規范和標準,審核承保面積,協助查勘定損,向各有關部門通報情況。財政部門主要負責做好財政補貼資金的預算、籌集、撥付、管理、結算、監督等工作,及巨災風險準備金的管理。金融部門主要負責推動有關銀信機構與保險機構建立銀保聯動機制,加強對承保、理賠、服務等環節的監督,督促經辦保險機構履行保險賠償責任、提高服務水平等。氣象部門主要負責及時分析天氣形勢,預報可能出現的農業災情,提供有關氣象災害數據。三防辦主要負責提供農業災情和因災損失數據等。經辦保險機構要做好農戶檔案資料的收集、審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農戶參保資料數字化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確保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性,加強承保、防災防損、查勘定損、理賠等專業化服務以及有關統計、報送、核算工作,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賠服務“三到戶”,即查勘到戶、賠款支付到戶、理賠信息公開到戶。

(三)加強宣傳發動。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經辦保險機構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編印、張貼、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水稻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政策內容,做到家喻戶曉,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保險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引導農民積極主動投保。

(四)加強協保體系建設。各鄉鎮要按照省、市要求,指定相關涉農機構負責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推廣、實施工作,聘請(專)兼職人員作為協保員,按照經辦保險機構的委托辦理各項具體業務。經辦保險機構應對協保員開展工作予以指導、培訓,不斷提高協保員工作質量和水平。

(五)加強協保經費保障。根據省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各鄉鎮實際情況,由縣級財政統籌安排相應的協保工作經費。

(六)加強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檢查指導工作機制,加強對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實施情況的督辦,確保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工作順利、扎實、有效地開展。

(七)保險服務團隊。人保財險始興支公司配備專門的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服務團隊(見附件2),負責出單,防災防損、查勘理賠等服務工作。

 

附件:1.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面積分解表

      2.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服務團隊名單

 

 

 

 

 

 

 

附件1

 

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面積分解表

填報時間:2014年1月28日

 

單 位

全年水稻播種面積(畝)

其中

備注

早稻面積
(畝)

晚稻面積
含中造面積(畝)

    

211465.2

68466.1

142999.1

 

太平鎮

27359.1

9592.6

17766.5

 

城南鎮

19333.2

6966.5

12366.7

 

沈所鎮

22871.8

7635.5

15236.3

 

馬市鎮

40875.9

7224.8

33651.1

 

頓崗鎮

29526.6

11208.5

18318.1

 

澄江鎮

13361.1

0

13361.1

 

羅壩鎮

16646.4

6877.6

9768.8

 

深渡水瑤族

6461.2

2834

3627.2

 

司前鎮

16761

7655.4

9105.6

 

隘子鎮

18268.9

8471.2

9797.7

 

 附件2

 

始興縣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服務團隊名單

 

 

 

    

工作職責

聯系電話

  

人保財險始興縣支公司總經理

負責人

13602916299

謝建新

人保財險始興支公司副經理

  

13927895170

曾憲昌

人保財險始興支公司

承保經辦人

13602916722

鐘永坤

人保財險始興支公司

理賠經辦人

15363207739

 

 

 

 

 出險報案電話:95518333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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