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3〕170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方案》業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始興縣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公路特別是干線公路的建設和管養工作,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公路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省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粵府〔2013〕30號)、《廣東省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粵辦函〔2013〕56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對象、范圍和目標
(一)整治對象、范圍。
整治我縣管養的國道323線,省道244線、343線、344線干線公路穿村鎮、穿域區路段(公路進入村鎮、域區前500米至出村鎮域后500米路段)。路域范圍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以下稱路內)和公路建筑控制區(以下稱路外)。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由縣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規劃定并公告,由公路管理機構施置標樁、界樁。
(二)整治目標。
從2013年12月到2015年底,對公路路域“臟、亂、差、堵”等現象進行綜合整治,努力創建“暢、安、舒、美”的通行環境,并組建一支綜合整治的長效監管機構,全面提升我縣干線公路的通行能力,路況水平、安全水平和交通綜合服務水平。具體要求如下:
1.路內:路面干凈整潔、邊坡穩定,排水系統順暢,綠色植物合理覆蓋公路兩側邊坡、分隔帶等,交通標志前500米無廣告、無違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無違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構造物,無違法非公路標志,無擺攤設點和打谷曬場,無亂堆積物占道。
2.路外:無違法違章建筑物與地面構筑物,穿越村鎮路段應盡量采取半封閉或者隔離等措施,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二、主要整治內容和職責分工
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沿線鄉(鎮)政府配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授予的職責認真落實,確保按《廣東省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完成綜合整治任務。
(一)查處和清理路域范圍內違法違規行為,對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協調。(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公路、國土資源、工商、城管、環境保護等部門協助配合)
1.沿線標志標線和交通安全設施整治:開展路域范圍內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和穿越公路行人過街設施使用情況排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重新設計并整改。規范公路標志設置,增設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觀、公路服務設施和宣傳交通安全文明等內容到統一標志標牌,全面優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環境。對公路沿線非公路標牌,包括在路內以跨路門架等形式占用設置、在路外擅自設置或未按規范要求設置,以及彎道內明顯影響行車視線設置的,必須拆除或遷移;對經許可設置但已破損陳舊的,要責成設置者限期刷新整修。對路域范圍內居民房屋、圍墻等設施上的廣告、非公路宣傳標語要進行覆蓋和清理,對公路沿線誤導行車或影響視線的商業性廣告標語要進行覆蓋或拆除。
2.交叉路口整治: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設置要規范,平交道口要保證視距良好,間距合理,無遮擋視線的障礙物,干線要設置警示標志和道口標柱,支路要設置減速讓行車或停車讓行標志,明確主路優先通行權。干線公路之間、干線公路與其它縣道的交叉口要設置指路標志;道路接入干線公路的交叉口要進行硬化,硬化長度不少于30米;要在鄉道道口處設置減速帶。公路沿線各企事業單位包括工種施工單位、廠礦企業、廢舊品收購點、垃圾填埋場、煤炭集散場等要負責做好開設道口的硬化和衛生保潔工作。對公路沿線的加油站、商業店鋪等倚路經營的非公路運輸設施,及與公路平行的場院要通過隔離墩或連續綠化平臺實施有效隔離,做到出入口與公路搭接規范。
3.綠化景觀整治:對公路綠化帶和分隔帶,要因地制宜,突出綠化特色,堅持人工造景與自然景觀相結合,堅持“栽、管、護”相統一,進一步優化完善設置。穿越城區路段的綠化帶和分隔帶,要會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共同實施,提升綠化美化和景觀化效果,并與周邊整體景觀相協調。對國省道路中央分隔帶開口過多的,要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封堵。
4.過鎮、過村路段綜合整治:公路過鎮、過村路段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劃和管理要求,綜合治理公路兩側新建集貿市場、廠礦企業、學校、開發區、住宅等,做到路宅分離、建設規范。加大街道景觀環境整治力度,進行必要的亮化、綠化、美化。要清理亂貼亂畫、亂吊亂掛現象和破舊牌匾,結合地方文化特色統一規范各類指示牌、標志牌、廣告牌匾等,達到整潔、大方、美觀的效果。結合道路升級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統一規劃村鎮段的排水設施,滿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過鎮、過村路段原則上應取消明溝式排水設施,逐步改為暗溝連通村鎮外自然排水體系,由地方政府實施村鎮段排水設施的日常養護。
5.沿線貨物集散地整治:對公路兩側的建筑材料、煤場等散裝貨物集散地和建設工地進行清理規范,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它環境污染。出入口要實行硬鋪裝和水沖洗,散體物料運輸車輛須沖凈車身車輪,采取密閉措施確保無灑漏脫落才能進入普通干線公路行駛。
(二)做好路域環境綜合整治過程中的治安維護工作,對破壞、阻撓、妨礙路域整治工作的違法人員依法進行處理;嚴格道路交通執法,制止在公路上違法停車、車輛裝載貨物超載、灑漏、堵塞交通等違章行為,整治無證無牌車輛,切實維護公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門牽頭,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部門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三)查處和清理路外各類違法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違法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堅決取締,嚴格公路建筑控制區內外的建筑規劃管理和審批。(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部門牽頭,國土資源、城管等部門協助配合。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 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四)查處和清理路外未按規定設置的各類擺攤點、洗車點、廣告牌等,全面規范商戶經營行為。及時清除路外堆存的垃圾、渣土、雜物、廢棄物,設置必要的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強日常保潔、每天定時清運。(城管部門牽頭,工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到部門協助配合。城管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 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五) 查處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橋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米范圍河道內采石取土、修筑堤壩、傾倒垃圾、壓縮或者擴寬河床等危害公路、橋梁、渡口安全的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在公路橋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圍內采砂。(水務部門牽頭,工商、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到部門協助配合。水務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 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六) 查處和清理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圍內的采礦、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國土資源部門牽頭,住房城鄉規劃建設、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部門協助配合。國土資源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 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七)清理路外各類雜亂種植物,做好可綠化路段的生態綠化和美化,使公路綠化與周邊環境和景觀相協調,并結合地方公路景觀帶建設一并實施。(林業部門牽頭,園林綠化、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公路管理等部門協助配合。林業部門根據此文要求進行調查摸底,并做好整治方案, 于12月6日前報縣交通運輸局匯總)
三、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縣政府成立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機制,由縣交通運輸局擔任召集單位,縣公安、國土資源、公路、環保、住房城鄉規劃建設、水務、工商、林業等部門參加,對整治工作進行部署,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并及時解決、協調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單位根據實際按法律授予的職責分工,高標準、高質量按期完成綜合整治工作。
(二)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2月);
2.整治實施階段(2014年1月至2015年9 月):
2014年1 月至2014年12月為G323線、S343線(K0至K13為出省通道、即下窖至澄江)整治、總結階段;
2015年1 月至9月為S244線、S343線K13至K43+600、S344線整治階段;
3. 全面總結階段(2015年10月至12月)。
四、加強宣傳
沿線鄉(鎮)有關單位要加強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的宣傳;交通運輸、公安、公路、林業要充分利用巡查車輛進行宣傳;電視臺、電臺等媒體對此次綜合整治進行宣傳報道,提高公路沿線人民群眾路域環境保護意識和護路愛路,文明出行的公益意識,為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推動路域整治工作順利實施。
五、建立長效機制
此次綜合整治工作結束后,縣政府將建立由交通運輸、公安、公路、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工商、城管、環保等部門聯合的長效整治機構,按照《廣東省普通干線公路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粵辦函〔2013〕567號)進行運作,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建文明縣城、鞏固最美小城稱號創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