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7〕30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工業園區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招商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始興縣工業園區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招商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已經2017年3月17日縣政府十五屆第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徑向縣經信局反映(聯系電話:3334579)。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
始興縣工業園區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招商獎勵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快我縣園區發展步伐,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的積極性,拓寬引資渠道,吸引更多投資者來我縣工業園投資興建企業,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韶關投資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試行)>的通知》(韶府〔2015〕48號)、《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韶關市市區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中介招商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韶府辦〔2016〕8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是指直接引薦始興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投資者到縣工業園區投資,經確認的社會個人、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及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引資人”)。由縣財政撥款的個人、部門和單位不列入獎勵范圍。
第三條 獎勵條件及限制范圍
(一)凡申請獎勵的招商項目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⒈ 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并落戶縣工業園區內的工業及生產性服務業項目,重點是以辦公文具、機械電子、食品加工、定制家具等產業及其配套產業鏈方面的項目為主;
⒉ 項目在本縣設立獨立法人,并在本縣工商、稅務部門登記;
⒊ 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新設項目,且固定資產(包括廠房、廠區內宿舍、配套設備設施等)實際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
⒋ 投資方與縣政府在簽訂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之日起2年內建成并正式投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獎勵范圍:
⒈ 國家限制類及淘汰類產業項目;
⒉ 國家、省、市、縣計劃投資的各類基礎設施項目(社會投資的項目除外);
⒊ 商品住宅房地產項目;
⒋ 原企業追加投資或改擴建項目;
⒌ 往年的項目,只是企業法人代表更換、企業名稱更改或遷址另建的。
第四條 獎勵標準
(一)一般性獎勵。
按引進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總額的1‰至2‰和項目投產后繳納稅縣留成部分的2%至3%給予疊加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單個項目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
1.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標準。
(1)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3000萬元至6000萬元(不含6000萬元),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進行獎勵;
(2)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6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5‰進行獎勵;
(3)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1億元以上,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進行獎勵。
引進境外資金的,按資金到位當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
2.納稅獎勵標準。
(1)項目投產后繳納稅達到20萬元至100萬元(不含100萬元),按年度縣留成部分的2%進行獎勵;
(2)項目投產后繳納稅達到100萬元至500萬元(不含500萬元),按年度縣留成部分的2.5%進行獎勵;
(3)項目投產后繳納稅達到500萬元以上,按年度縣留成部分的3%進行獎勵。
納稅獎勵以項目投產后第一年(周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縣留成部分的比例進行一次性獎勵。
投資方與縣政府簽訂的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中,若明確在投資總額和用地規模內分期建設(原則上不超過兩期),項目第一期應在簽訂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之日起兩年內建成投產,項目第二期應在簽訂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之日起三年內建成投產,亦按一般性獎勵兌現。投資方按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約定完成投資后,再續投資或擴大再生產部分不再計獎。
(二)疊加性額外獎勵。
⒈ 引進世界500強企業(以近三年《財富》雜志發布結果為準)的工業項目,在始興設立獨立法人,固定資產實際投資:2至5億元(不含5億元),額外給予獎勵20萬元;5至10億元(不含10億元),額外給予獎勵30萬元;10億元以上,額外給予獎勵50萬元。
⒉ 引進央企、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企業或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以近三年中國企業聯合會發布結果為準)的工業項目,在始興設立獨立法人,固定資產實際投資:1至2億元(不含2億元),額外給予獎勵10萬元;2至5億元(不含5億元),額外給予獎勵20萬元;5億元以上,額外給予獎勵30萬元。
第五條 獎勵程序
(一)引資人申報及認定。引資人從項目洽談開始時應向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并及時通報項目洽談進展情況,階段性參與招商及項目服務工作;項目引進成功后,由項目投資方出具書面證明,報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確認。
同一個項目一般只認定一個引資人,引資人為多人時,視為一個引資人團隊,獎金分配屆時由引資人自行商定解決;投資方不能以引資人身份或委托他人對其自身投資的項目申請獎勵。
(二)獎勵申報。凡符合獎勵標準和條件的項目,由項目引資人向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申報(同一項目只能申報一次),并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如下資料(一式三份):
⒈ 招商獎勵申請表(附表);
⒉ 企業工商、稅務登記(多證合一);
⒊ 投資方對引資人的認可證明;
⒋ 投資方的出資證明,如招商引資項目合同書、資金到位并形成固定資產的財務憑證或驗資報告以及銀行出具的投資方出資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包括:購置土地費用(以土地購置發票為準)、土建投資費用(以工程結算發票為準)、設備投資費用(以購置設備發票為準)等;
⒌ 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報期限。獎勵申報審核工作每年進行2次,分別在每年度6月底和12月底前進行。
(四)審查核實。引資人申報后,由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會同縣財政局、經信局、園區管委會、審計局、監察局等組成的審核小組在一個月內對投資企業、項目情況以及引資人進行綜合審核認定,確定獎勵標準和獎勵額度。審核結果由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經公示期無異議后報縣政府審批。
(五)獎勵金的發放。經縣政府常務會議核準符合獎勵標準后,在一個月內兌現獎勵金。
第六條 附則
(一)引進同一項目,同時滿足其他已出臺獎勵政策的,可按獎勵幅度較高的標準予以獎勵,不予累計。
(二)引資人所得獎金由縣財政局代為扣繳個人所得稅。
(三)引資人必須如實申報,若審查核實中發現弄虛作假行為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騙取獎勵金的,依法追回獎勵金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四)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暫定三年。
(五)本辦法由縣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
始興縣招商獎勵申請表
時間: 年 月 日
引資人姓名 | | 聯系電話 | | |
身份證號碼 | | 聯系地址 | | |
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 項目引進時間及所在地 | | |
投資總額 (萬元) | | 注冊資本 (萬元) | | |
投資者名稱 | | 產業類型 | | |
完成投資情況 | | |||
經營范圍 | | |||
證明材料 | ……(具體材料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