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6〕107號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始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氣象局反映(聯系電話:3334123)。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7日
始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2 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3.2 預警預防行動
3.3 預警支持系統
3.4 預警級別及發布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程序
4.2 信息共享和處理
4.3 應急值守
4.4 指揮與協調
4.5 緊急處置
4.6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4.7 群眾的安全防護
4.8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9 氣象災害事件的后果評估
4.10 新聞報道
4.11 應急結束
5 災后處置
5.1 災后處置
5.2 社會救助
5.3 保險
5.4 成因分析報告
5.5 應急工作總結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6.4 宣傳、培訓和演習
6.5 監督檢查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7.3 溝通與協作
7.4 獎勵與責任
7.5 制定與解釋部門
7.6 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
8 附錄
8.1 相關應急預案
8.2 預案附件
8.3 各種規范化格式文本
1 總則
1.1 目的
加強我縣災害性天氣和突發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警報等工作,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韶關市防御氣象災害規定》《始興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1.3.1 本預案所稱的氣象災害是指由于臺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灰霾、干旱、森林火險、道路結冰、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強對流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災害。
1.3.2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開展監測、預報預警、警報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體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原則;
1.4.2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互相配合的原則;
1.4.3 堅持依靠科技進步,重視人才隊伍建設,有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的原則;
1.4.4 堅持防災與抗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全面提升氣象災害應急能力和水平。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縣政府設立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縣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委員會,作為其決策咨詢機構。
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氣象局、縣人民武裝部、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務局、縣農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廣電局、縣財保分公司、縣電信分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
2.1.2 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研究確定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組織指揮氣象災害的應急工作;指導鄉鎮開展事發地的現場應急工作;完成縣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縣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2.1.3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全縣氣象災害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氣象災害信息并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負責縣應急委員會、縣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的傳達以及貫徹落實指令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系;承擔組織評估、修訂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完成縣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警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風險評估和成因分析;為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縣人民武裝部:組織、調配部隊和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縣發改委:負責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氣象防災減災的重點建設項目,協調氣象防災減災工程立項、設計和建設、驗收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氣象災情統計,負責災民緊急轉移的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保障,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助,負責救災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組織、協調災民倒房的恢復重建工作。
縣財政局:落實氣象災害應急系統建設專項資金預算,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資金管理以及應急撥款工作。
縣公安局:參加搶險救災,并做好災區治安保衛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要設施加強監控,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防止災害擴展。
縣水務局:負責加強對重要水利設施監控和保障。
縣農業局:負責農用設施的安全管理,指導農民災后恢復重建。
縣衛生局: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水、食品衛生。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縣教育局:負責氣象災害預警或影響時,組織實施中小學校、幼兒園規避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教師學生安全撤離或轉移。
縣住建局:負責氣象災害預警或影響時,城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戶外廣告等加固或撤除的組織督促工作,組織建筑工地相關人員安全撤離或轉移。組織、指導對被破壞的給排水等縣政設施進行搶排險,恢復縣城基礎設施功能。
縣交通局:恢復被毀壞的水陸交通設施,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縣電信分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發送;組織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設立和維護氣象災害災情報警電話。
縣環保局:負責環境監測,加強災區環境以及危險化學品泄露情況的監控。
縣廣播電視局:負責及時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播出及增播、插播,做好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財產保險分公司:開展防災減損工作,災害發生后開展現場核災和保險理賠。
2.1.5 本預案中涉及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始興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制定保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的行動方案。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和預測、評估工作。
具體承擔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任務,可能出現氣象災害時,應當進行加密監測,分析氣象災害變化的最新情況,不斷修正其預警、預報。
各有關涉災部門要根據職責加強相關災害的信息監測工作。
3.1.2 縣氣象局應將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按有關規定,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最新信息應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后續滾動報告。
3.1.3 縣政府應當設立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后,知情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征,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1.4 縣氣象局接到縣外毗鄰地方通報對本縣可能有重大影響的氣象災害信息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向縣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同時向可能受到重大影響的周邊縣(區)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3.1.5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綜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信息和災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災害等級判斷。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縣氣象局應加強轄區內氣象災害的日常預警工作,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
對氣象災害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災害和其他影響,縣氣象局應按有關規定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預警預報工作。
3.2.2 縣氣象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12121電話、短信、氣象微博、天氣微信、氣象顯示屏等多種途徑及時播發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3.2.3 廣播、電視、報紙、通信、網絡等信息傳播單位應及時刊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情況下,要采取增播、插播等方式迅速播發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盡可能擴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覆蓋面。
3.2.4 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
3.2.5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擬采取的預警措施的建議。由縣應急指揮部作出預警決定,部署預警應急工作。
成員單位應當根據預警決定,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進行相關應急工作部署,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
3.3 預警支持系統
3.3.1 縣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加強氣象災害監測系統建設。完善全縣氣象災害自動氣象監測網,健全同步立體監測系統,提高對突發氣象災害的監測能力。
(2)繼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顯示發布與傳播系統建設。加快始興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建設,在已建成的各村、鎮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顯示屏、氣象大喇叭的基礎上,繼續加密氣象顯示屏及大喇叭分布,使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播,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
(3)建立氣象災害信息收集與共享系統。完善氣象災害信息報告隊伍,報告機制、流程和途徑,保障氣象災害常規信息和現場信息廣泛、快速的收集。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氣象災害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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