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登革熱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始府辦201497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始興縣登革熱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登革熱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930

 

 

 

始興縣登革熱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登革熱防控工作,采取更科學有力的防控措施,保障全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廣東省登革熱防控工作指引》,結合我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登革熱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登革熱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堅持落實“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民總動員,清除孳生地;有效監控,控制擴散;追蹤索源,管理傳染源”等四大防控原則,采取以環境整治、清除室內外白紋伊蚊孳生環境、加強疫情監測報告為主導的綜合性防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登革熱疫情的發生。

、工作目標

及時發現輸入性或本地感染登革熱病例,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不發生或少發生疫情,中小學、幼兒園等重點人群爭取不發生疫情群體性暴發。

、部門職責 

衛生劃生育局

加強對登革熱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開展登革熱疫情監測、疫情分析和預測,向政府提出預警報告。指定病例救治醫院,組織相關藥物、試劑、物資的儲備與調撥。組織開展培訓和宣傳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登革熱防控。 

1.疾控中心 

(1)開展登革熱監測,包括疫情監測與媒介監測。 

(2)負責開展疫情流行病學調查,提出預防控制的措施與建議,并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與指導。 

(3)加強疫情報告管理,分析疫情動態,預測發展趨勢。 

(4)指導、評價滅蚊和清除孳生地的效果。 

(5)疑似登革熱病例、伊蚊媒介的實驗室檢測。 

2.縣人民醫院

(1)縣人民醫院要開辟專門醫療區域、預留足夠床位、配備必要設備,提高救治能力,確保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救治。按照《廣東省登革熱診療指引(2013年版)》科學診斷登革熱臨床診斷普通病例和重癥病例,及時發現、診斷隔離、救治以及報告登革熱病例。采集病例樣本,進行登革熱相關監測或送檢。 

(2)加強登革熱診療技術培訓。

(3)報告疫情。協助登革熱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 

(4)加強院內感染的控制及院內的防蚊滅蚊工作。

3.衛生監督

監督疫情報告情況。

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

1.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組織環衛工人及時清除垃圾等蚊蟲孳生地,加強對主次干道的“四防”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地下管網的工作井蓋孔落實密閉及防制措施,做好防蚊滅蚊和清除工作。

2.抓好建筑工地、拆遷工地環境衛生管理,落實清理孳生地和藥物消殺滅蚊工作,督促新建及已建好物業小區落實本小區環境衛生、二次供水及地下水設施的防蚊滅蚊工作,保證下水道的排水通暢,防止蚊蟲孳生地形成。

3.督促抓好所轄農貿市場衛生整治,疏通下水道,維護好“四防”裝置,落實藥物消殺滅蚊行動。

教育

查各類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認真做好校園的防蚊滅蚊工作,完善相關防控預案,嚴防疫情在學校發生。

縣委宣傳部

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大力開展“消滅蚊子,預防登革熱”的公益宣傳,要在黃金時段播放登革熱預防知識,普及和提高防蚊滅蚊水平;要科學及時準確發布疫情防控信息和防控知識,提醒廣大市民做好傳染病預防工作,要嚴厲打擊造謠傳播,防止謠言和不實操作。

財政

加大除害防病、登革熱防治和公共場所藥物消殺頻率的資金投入,確保專項防控資金及時到位。

縣經濟信息化局

督促轄區企業統一開展清理各類小積水、衛生死角及藥物消殺滅蚊工作

(七)縣交通運輸局

查落實汽車站開展清理孳生地和藥物消殺滅蚊措施。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流通企業、賓館、酒樓、大排檔等場所開展統一滅蚊行動。

(九)縣水務

做好農村改水、河道衛生治理,組織疏通溝渠,清除河道淤積。

縣環境保護局

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特別是對水環境的督查。

(十電臺和供電、電信移動、聯通、鐵通等管線部門要實所轄電纜井(溝)井蓋孔密閉措施。

(十二)縣愛衛辦 

1.組織宣傳發動,開展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

2.督促各愛衛會委員成員單位要明確部門職責,聯防聯控,切實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3.組織滅蚊專業消殺隊伍、準備藥械,開展疫點、疫區的滅蚊工作。 

4.組織指導滅蚊工作,檢查滅蚊、清除孳生地等措施落實情況。 

他各單位要按照職責要求,對所轄區域環境進行衛生整治,徹底清除各類積水。

、疫情控制 

(一)發生輸入性疫情

防控重點是查明患者病毒血癥期在轄區內的停留地點,落實清除孳生地、蚊媒密度調查、衛生宣教、噴藥滅蚊及疫情監測等防治措施,做好傳播風險評估。 

1.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1)負責登革熱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組織藥物、試劑,物資的儲備與調撥。 

(2)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培訓醫務人員。 

3)組織消殺隊緊急噴藥,殺滅成蚊。根據病例調查資料,針對病例可能傳播給他人的地點,立即緊急噴藥殺滅成蚊,每周一次,連續至少三周。 

4)組織發動清除伊蚊孳生地。在疫點周圍半徑100米范圍內開展清除伊蚊孳生地工作。根據在本地傳播風險,結合蚊媒監測情況,在更大范圍內開展緊急蚊媒控制工作。 

2.衛生監督機構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登革熱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疾控機構

(1)流行病學調查:每宗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報告需在首次現場調查結束后24小時內由當地疾控中心完成,并逐級上報至省疾控中心。疫情處理結束后要補充報告相關情況。 

個案調查:調查病例發病前二周至發病后5天的活動地點,尤其是轄區內活動情況、被蚊子叮咬史、就診經過等。 

病例搜索:

主動追查可疑的輸入性病例。對可能共同暴露者盡可能采血送驗,以了解是否曾受到感染,以找出無癥狀或未報告的個案。

若病例病毒血癥期在本,在本發病11天(最短外潛伏期加最短內潛伏期)以后,對其發病期間活動地點的接觸者或共同暴露者,例如:家人、同事、住家周圍半徑100米的鄰居、曾拜會或相聚的親戚朋友,有疑似癥狀者,均采血送驗。需跟蹤觀察25天(最長外潛伏期加最長內潛伏期)是否有疑似病例發生。

(2)蚊媒密度調查:在疫點開展幼蟲調查(布雷圖指數),調查疫區內50~100戶居民,檢查室內外所有積水容器及幼蟲孳生情況,計算布雷圖指數、容器指數。每3~5天進行一次。 

(3)蚊媒控制

疾控機構負責對病家及其所在的整棟建筑物的蚊媒控制工作,包括殺滅成蚊和清除蚊媒孳生地。并做好蚊媒預防和控制的衛生技術指導工作,尤其要加強對疫點或疫區的滅蚊技術指導。

4.醫療機構

(1)救治病人。急性期病人是主要傳染源,要求做到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就地治療。 

(2)病例救治與管理。疑似、臨床診斷或實驗室確診登革熱病例病人治療、臥床休息地要做好滅蚊防蚊工作。有條件的或重癥病人要住院治療并做好防蚊隔離。登革熱病例傳染期為發病前1天至發病后5天。 

(3)防蚊隔離室要求。應有防蚊措施,如紗窗、紗門、蚊帳,并在隔離室周圍100米范圍內每周殺滅伊蚊成蚊和隨時清除伊蚊孳生地。

(4)采樣。及時采集病人(疑似病人)血清,急性期(即發病5天內)與恢復期血液5ml以上分離血清送檢。 

(二)發生本地疫情 

1.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1)負責登革熱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定救治醫院,組織相關藥物、試劑,物資的儲備與調撥。 

(2)組織開展疫情分析和預測,向政府提出預警報告。 

(3)通報登革熱疫情。 

(4)組織對醫務人員培訓教育。在流行區除加強醫院診所的衛生宣教外,利用各種形式培訓臨床醫生,提醒醫師登革熱、登革出血熱及登革休克癥候群的診斷及治療,以避免延誤報告。 

(5)協調相關部門開展衛生宣傳,通過印制登革熱衛生知識宣傳冊、宣傳海報、報紙、電視、電臺、互聯網等媒體向群眾宣傳關于登革熱的發生、傳播、早期癥狀、危害及防治等基本知識,尤其防蚊、滅蚊的知識和方法應家喻戶曉,提高群眾對登革熱的自我防治能力。若有任何疑似登革熱癥狀時,及時到醫院就醫。 

6組織消殺隊實施疫點疫區緊急殺滅成蚊與清除孳生地。要求采取媒介控制措施后,疫點半徑100米范圍,在發現病例后一周內布放的誘蚊誘卵器不能發現伊蚊或卵;疫區一周內將布雷圖指數控制在5以下,誘蚊誘卵指數控制在5以下。必要時協調有關部門實施交通工具滅蚊,在流行期內對進、出疫區的各類交通工具進行預防性滅蚊。 

2.衛生監督機構 

監督疫情報告情況。 

3.疾控機構 

(1)流行病學調查。 

個案調查。按登革熱個案調查表的內容進行,調查病例發病前二周至發病后5天的活動地點(如住家、工作地點、公園、學校、市場、廟宇等公共場所)、活動情況、被蚊子叮咬史、就診經過等。 

實驗室檢測。及時采集病人(疑似病人)急性期血清檢測登革熱病毒抗原、核酸,分離病毒。采集雙相血清,檢測登革熱病毒特異抗體。捕捉伊蚊(成蚊)送實驗室檢測。 

病例搜索。 

調查了解病例在發病期間活動地點的接觸者或共同暴露者,例如:家人、同事、住家周圍半徑100米的鄰居、曾拜會或相聚的親戚朋友,有疑似癥狀者,均采血送驗,追查傳染來源和追蹤傳播軌跡。 

對疫點、疫區的醫療機構(如社區門診、衛生站、醫院等)搜索近期發病的可疑病例。 

病例搜索,要追蹤可能的傳染源。對于指示病例、首例或首批病例,要詳細調查其發病前25天內(最長外潛伏期加最長內潛伏期),當地是否有類似病人、尤其是來自登革熱流行區的人群出現,尋找可能的輸入病例,探索本地病例的傳染源。

必要時在疫區內開展人群血清學調查,以判定可能感染的范圍或隱性感染的情況。 

流行因素調查。詳細查清疫區中的自然條件、人群居住條件、流動人口特點和環境衛生、衛生設施、衛生習慣、植被、地形地貌、氣溫、降雨量等,分析流行的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 

在病例搜索時,同時開展居民健康宣傳。 

每宗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初步報告、進程報告需在現場調查結束后24小時內由當地疾控中心完成,并逐級上報至省疾控中心。 

(2)疫情分析。分析本次流行的分布,確定疫點、疫區范圍和流行特點。疫情處理結束后撰寫總結報告,并逐級上報至省疾控中心。 

(3)媒介狀況快速評估。為了解疫點內蚊媒密度情況,調查疫點內50~100戶居民,檢查室內外所有積水容器及幼蟲孳生情況,計算布雷圖指數、容器指數等。每3~5天進行一次。 

(4)蚊媒應急監測。縣(市、區)疾控中心負責在疫區內,重點是疫點及周圍地區開展蚊媒應急監測,并及時把監測及控制結果上報上級部門。 

4.醫療機構

(1)救治病人同輸入性病例。 

(2)病例救治與管理同輸入性病例。 

(3)防蚊隔離室要求同輸入性病例。 

(4)采樣同輸入性病例。 

(5)暴發疫情,病例較多時,應就地設置臨時隔離治療點。做好滅蚊防蚊工作。

五、效果評估與總結 

防控措施效果評價常用指標包括發病率、二代發病率、流行持續時間、伊蚊成蚊密度和幼蟲指數。其中伊蚊幼蟲布雷圖指數可供登革熱防治措施落實情況評價參考指標。當布雷圖指數或誘蚊誘卵指數超過5,說明媒介控制未達到要求,政府部門繼續在疫區內殺滅成蚊及清除蚊蟲孳生地。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在最長外潛伏期和內潛伏期(25天)內無新發病例,以及布雷圖指數在5以下,可結束本次疫情處理工作。

通過對登革熱現場調查,掌握疫情和控制措施的實施等工作活動,登革熱疫情得到控制后,進行總結和報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清形勢,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切實把登革熱防控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貫徹春華書記、小丹省長有關加強登革熱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完善部門聯防聯控機制,落實好人力、物力、財力,充分發動群眾廣泛參與,加大登革熱疫情防控力度,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二)廣泛發動,深入宣傳。要結合愛國衛生活動,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眾媒體,采取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普及登革熱防治知識,宣傳衛生防病常識,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強群眾防蚊滅蚊、預防疾病的意識,不斷提高群眾對登革熱的防治意識和應對能力。各級要及時組織正面引導宣傳,組織專家和醫務工作者積極開展登革熱疫情風險溝通,提高公眾對疫情的重視程度以及自我保護意識。

(三)密切配合,增強合力。登革熱防控的成功防控,有賴于全社會全民參與、多部門的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聯防聯控,才能奏效。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部門責任分工,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建立登革熱疫情及相關信息互通機制,定期通報本部門登革熱防控工作開展情況,緊密配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登革熱防控工作

(四)加強督查,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分解和責任到人,做到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同時要加強對登革熱防控工作的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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