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關于印發韶贛高速始興段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損毀果樹補償方案的通知

始府函〔2012〕6號

 
關于印發韶贛高速始興段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損毀果樹補償方案的通知
 
太平鎮,馬市鎮,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韶贛高速始興段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損毀果樹補償方案》業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韶贛高速始興段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損毀果樹補償方案
 
為加快我縣生態景觀林帶建設項目的推進,維護區域生態安全,促進宜居城鄉建設,確保該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關于建設生態景觀林帶構建區域生態安全體系的意見》(粵府〔2011〕101號),參照《廣東始興工業園區征地拆遷補償實施方案》(始府函〔2011〕88號),現就韶贛高速公路始興段生態景觀林帶建設損毀果樹補償,制定如下方案:
第一條 本方案適用范圍:韶贛高速始興段沿線途經的太平鎮、馬市鎮范圍內(含進出口兩邊范圍內的林地路段),因生態景觀林帶建設需要損毀的果樹。
第二條 補償標準:
(一)柑、橙、茶、李、棗、桃、龍眼、黃皮果、枇杷、青梅、楊梅等補償:大樹(掛果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10厘米以上,且冠幅1.5米以上)每棵70元;中樹(掛果離地面0.5米直徑5厘米以上,且冠幅0.9米以上)每棵55元;小樹(掛果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2厘米以上,且冠幅0.5米以上)每棵30元;幼樹(高度1.3米以上)每棵20元;小果苗(高度1.3米以下)零星種植按每棵10元;葡萄,三年以上每株80元,二年內每株60元,一年內每株30元,當年種植每株10元;大蕉,大樹(直徑15厘米)每棵30元,中樹(直徑10厘米)每棵20元,小樹(直徑5厘米)每棵10元,幼苗每棵2元。
(二)柿子、板栗、橄欖、沙梨、沙田柚補償:大樹(掛果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 10厘米以上,且冠幅1.5以上)補償80元;中樹(掛果離地面0.5米直徑5厘米以上,且冠幅0.9米以上)補償60元;小樹(掛果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2厘米以上,且冠幅0.5米以上)補償40元;幼樹(高度1.3米以上)補償20元。
(三)木瓜樹的補償:大樹(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15厘米以上)補償80元;中樹(離地面0.5米直徑10—15厘米)補償70元;小樹(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10厘米以下)補償60元;幼樹補償20元。
(四)銀杏(白果)樹、桂花樹的補償:大樹(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15厘米以上)補償90元;中樹(離地面0.5米直徑10-15厘米)補償80元;小樹(離地面0.5米處主直徑10厘米以下)補償70元;幼樹(高度1.3米以上)補償20元;幼苗(高度1.3米以下)補償10元。
(五)甜筍竹(每條高度4米以上)每條補償6元,竹、散生雜竹、篙竹及其它成竹(每條高度4米以上)每條補償2元,當年新種小竹每叢補償8元。
(六)其它青苗補償參考相似類別適當補償。
第三條 搶種的林木、果樹等一律不予補償。
第四條 本方案由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五條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下載:

關閉窗口 打印本頁

智能互動 手機版
微信
始興發布
圖片2 圖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