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2〕34號
關于印發始興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11-2015)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11-2015)》業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始興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11—2015年)
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創造并提升始興法治軟環境實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下稱《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粵發〔2011〕3號)、《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十二五”規劃》(粵府法〔2011〕75號)和《韶關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1—2015)》(韶府〔2011〕55號),結合始興縣法治政府建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依法治國方略,進一步加大《綱要》實施力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增創始興改革發展的法治“軟實力”和法治新優勢,為我縣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特色城鎮化”兩大工程,全面加強我縣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建設,努力開創生態富民強縣新局面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5年,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切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基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階段性工作目標,并順利通過省、市政府在“十二五”末期組織的依法行政考核驗收。具體要求為:
——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其中,2012年,基本完成國務院、省政府規定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設任務,基本形成法治政府評價指標體系。2013年,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完善并逐步有效實施。
——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規范化基本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做到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時反映。
——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制度基本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進一步健全,文件的規范性和有效性顯著提升。在“十二五”期間,要求全縣行政機關已頒布規范性文件被上級撤銷率為零、因法律瑕疵被媒體報道或公眾申訴后自行撤銷率不高于15%。鎮級政府規范性文件報備率高于90%,縣政府有關部門規范性文件未經審查或未統一編號發布率不高于10%。
——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力爭到2015年,在不突破各級編制總量前提下,與群眾接觸、直接作用于一線的行政執法人員較2010年時增加20%。全縣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行政執法體制逐步理順,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嚴格落實。其中,行政決定、行政裁決在行政復議中被維持率達到80%以上,因程序不當被依法撤銷變更的比率不高于5%。
——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基本完善并規范運行。行政復議、仲裁、信訪、調解、訴訟等社會矛盾糾紛解決方式有機銜接,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基本形成;平等表達、平衡利益訴求的方式與途徑多樣、有效;社會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
——行政監督機制比較健全、資源有效整合、效能明顯提高。政府和政府部門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權力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的司法監督,政府內部的層級監督和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進一步加強,群眾監督渠道拓寬;行政問責的實施力度加大,濫用職權、失職瀆職、決策失誤等行為受到嚴格的責任追究。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顯著提升。干部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管理創新。
1.堅持依法行政與改革創新相統一。在總結縣政府機構改革經驗的基礎上,依法推進簡政強鎮事權改革、綜合政務體制改革、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繼續完善實名制系統建設和機構編制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理順權責關系,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法定化,推進行政職能與技術職能相對分開。(責任單位:縣編辦牽頭,縣發改局、法制局等部門及各鄉鎮配合)
2.依法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定期清理制度,不斷規范行政審批。積極推進電子政務建設與網上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創新審批服務方式,推行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審批和并聯審批,建立“一站式”網上審批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加強社會組織的培育、規范和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加大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授權和轉移力度,加快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轉變。(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信息中心、各行政許可審批部門)
3.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深入實施農村綜合改革,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適度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指導的《始興縣主體功能分區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促進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健康發展,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責任單位:縣農改辦、各行政機關、各鄉鎮)
(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實行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4.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始興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程序規則》、《始興縣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和合法性審查規則》,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其中聽證或征求意見率應達到100%。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報告制度,除法定不公開的以外,決策的有關事項應當公開。(責任單位:縣府辦牽頭,縣法制局和各有關部門配合)
5. 建立健全行政決策風險評估、重大決策事后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行政決策制定和實施過程的監督,建立健全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后評估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和權限、對象和范圍、程序和形式,及時糾正決策偏差。(責任單位:縣府辦牽頭,縣法制局、監察局以及各有關部門配合)
6.建立健全決策智力支持系統。依托政府法制機構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在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整合其他行政資源基礎上,建立法律咨詢專家庫,集中處理政府及各部門法律事務,防范和降低行政運作的法律風險。到2013年,縣政府應建立具有廣泛代表性和較高專業性的重大決策咨詢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傳達民意、專家建議等輔助決策作用。(責任單位:縣府辦牽頭,縣法制局、司法局等有關部門參與)
(三)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政府制度建設質量。
7.健全規范性文件制發、備案審查、定期清理制度。認真執行《始興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全面落實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制度,規范性文件未經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務會議或者部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不得發布實施。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實現規范性文件管理的規范化。堅持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與合理性審查相結合的原則,事前審查與事后審查相結合、以事前審查為主的審查方式,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認真貫徹實施《始興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與存檔管理制度》,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執行、誰負責的原則,鎮級政府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每隔兩年對本單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縣法制局、各有關部門)
(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8. 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和機制。深化簡政強鎮改革,合理界定執法權限,科學設定執法崗位,明確執法責任,整合行政執法資源,提高行政執法效率。推進行政執法重心向鄉鎮下移,減少執法層級,推行綜合執法,提高鄉鎮執法能力。加快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完善執法經費由財政保障的機制,切實解決執法經費與罰沒收入掛鉤問題。(責任單位:縣編辦牽頭,縣財政局、縣法制局、各行政執法部門配合)
9. 整合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能。公安機關要按照上級部署繼續實施“三基工程”。其他行政部門要堅決糾正行政執法隊伍機關化和機關事務占用執法力量問題。執法任務較重的單位應著力挖掘自身潛能,針對自身職能特點和管理事務繁簡輕重變化,實施靈活的內部人事管理,完善本系統人員跨部門協調運用機制。在保持一定的機關辦公能力同時,讓具有管理經驗、符合執法要求、辦妥上崗手續的公務員脫離一般事務、走到現場、專注于行政執法,加強基層力量,減少執法工作對“輔警”、“協管”等輔助人員的依賴。要全面履行各項行政執法職責,著力提高群眾“見警率”、產品抽檢率、現場指導率和反應敏捷性,進一步擴展執法覆蓋面,堵塞執法死角。對群眾關心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安全生產事故、城鄉治安案件等熱點難點問題要保持高壓態勢、嚴抓嚴管,強化源頭監督,防患于未然,消滅于苗頭。在辦理行政許可等場內執法方面,繼續實施行政服務中心相對集中管理、電子平臺監察等措施。在巡查、檢查等外場執法方面,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督促,結合實際就現場執法對象、頻率、方法等做出具體安排并認真實施。有條件的可以運用定點插卡、巡邏路線油耗和里程綜合檢測等科技手段加強人員到位率管理。(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部門)
10.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級行政機關要加強行政執法程序制度建設,強化程序意識,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同樣情形同等處理。行政執法機關處理違法行為的手段和措施要適當適度,盡力避免或者減少對當事人權益的損害。加快推進行政執法職權重新核準界定公告工作,建立健全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明確執法職權、機構、崗位、人員和責任,并向社會公布。加強執法評議考核,評議考核結果要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縣法制局、縣人社局、各行政執法部門)
11.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縣政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或案卷評查活動,考核評查結果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同時,要將懲處不作為、消極作為的“治庸”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來。全年沒有任何行政執法案卷、執法記錄的單位,縣政府法制機構應要求其說明情況并進行整改。對無行政執法記錄領域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其他惡劣影響問題的,監察機關可以推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主管過錯。完善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制度。嚴格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責任單位:縣法制局牽頭,縣監察局、縣人社局等部門參與)
(五)暢通民意表達渠道,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
12.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要貫徹落實《始興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暢通復議渠道,加快行政復議隊伍專業化建設,探索建立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和辦案津貼制度,將品行優良、專業精通、作風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補充到行政復議工作隊伍中來,推動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專職化,進一步提高行政復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和行政程序中。要改進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提高復議案件質量和社會公信力,充分發揮行政復議便捷、高效、低成本解決行政爭議的特點。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時深入調查,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注重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調解、和解達不成協議的,要及時依法公正作出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行政機關要嚴格履行行政復議決定,對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復議決定的,要依照《始興縣行政復議案件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責任單位:縣法制局、縣監察局)
13.建立健全化解社會矛盾的聯動機制。建立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加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信訪、人民調解、勞動仲裁、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合力。(責任單位:縣法制局牽頭,縣司法局、信訪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配合)
14. 健全公共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認真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提高行政機關抗擊風險和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完善信息通報、預防預警、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輿論引導和社會動員機制。根據需要適當加強公共衛生、防汛防火、救災搶險、反恐處突專業機構或隊伍建設,切實保障公共安全。(責任單位:縣應急辦牽頭,各單位配合)
15. 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暢通信訪渠道,加強鎮級綜治維穩中心建設及政府網站民聲論壇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民意表達及反饋機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社會公眾的舉報和申訴。認真貫徹執行《信訪條例》,健全和完善信訪暢通渠道機制、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信訪責任掛鉤制度和依法治訪機制,規范信訪行為,加強社會矛盾排查和補救工作,引導人民群眾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推廣“網絡問政”、“一站式”模式信訪大廳等新經驗新舉措,積極探索用制度層面加以總結和固化。(責任單位: 縣信訪局牽頭,各單位參與)
16.積極協助公眾增強守法用法能力。加快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和工作網絡,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幫助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接近法律、實現正義。深入推進“六五”普法活動,有效利用各種媒體,拓寬宣傳渠道,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提高全社會對建設法治政府的認識,為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六)完善監督機制,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
17. 完善政府層級監督機制。縣政府要加強對鎮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支持和保障審計、監察機關依法獨立履行職責,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資金等公共資金的專項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行政行為的效能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完善決策實施后評估辦法,適時對重大的財政支出、制度改革、招商引資組織經濟效益、環境影響、社會反應等方面進行評價,注意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對違紀違法和重大瀆職失職人員應堅決查處并啟動問責程序。(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縣審計局)
18.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全面及時準確發布重大決策、執法、人事、招商引資、招標采購、公共服務投入等政府信息。進一步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建設,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情況通報制度,擴大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參與和監督。(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信息中心、各行政機關)
19.自覺接受監督。各行政機關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和人民群眾及社會輿論的監督。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始興縣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主動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拓寬群眾監督渠道,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各行政機關要開辟切實可行的投訴舉報途徑,建立投訴舉報接受辦理機制。對群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有關行政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行政機關)
(七)加強法制教育培訓,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20. 加強對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切實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提高其依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做到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嚴格依照法定職權行使權力,既不推諉失職又不濫用職權。(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牽頭,縣法制局參與)
21. 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按照建設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的要求,縣政府要健全和落實行政執法人員集中培訓制度,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業務培訓,增強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能力,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整體水平。縣政府每兩年至少要舉行一次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考核內容和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責任單位:縣法制局牽頭,縣人社局配合)
22.加強廉政勤政法制建設。要深入實施《廣東省<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加大問責力度。對決策重大失誤、違法決策和執法、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要依照事故性質、情節輕重追究相應責任。要嚴格控制公務車輛購置,規范公車使用審批,實施以貨幣化為主導兼顧公務用卡的改革。要實施懲防結合的廉政工作制度。進一步改進廉政教育方式,加強身邊案、近期案、典型案為主警示教育。更加重視案件查辦工作,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防止設立小金庫。要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嚴格執行副處以上級別干部財產、投資、家庭、出國等事項申報制度,防范“裸官”等風險行為,及早發現處理行政官員腐化問題。(責任單位:縣監察局)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鄉鎮、各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負總責,建立健全由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推進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縣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各鄉鎮、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對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嚴格落實《始興縣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每年要向縣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二)強化考核,落實獎懲。
由縣法制局根據省市考核標準、結合我縣績效考評實際,牽頭起草始興縣法治政府建設評價指標和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呈報縣政府同意后實施。縣政府要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導、監督檢查和輿論宣傳,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面向社會,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社會人士的廣泛監督。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精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特別要加強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切實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