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3〕45號
關于2012年度全縣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情況的通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派出所:
為推進全縣消防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1日,縣政府組織對各鄉鎮和派出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進行了考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各鄉鎮政府和派出所均能較好地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政府重視,消防安全責任制得到進一步落實。各鄉鎮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關于街道鄉鎮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相繼制定了貫徹實施意見或實施方案,并劃分了10個“大網格”,127個“中網格”,1481個“小網格”。各鄉鎮政府消防安全責任人能夠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落實國家、省有關消防工作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羅壩鎮政府高度重視,檔案資料齊全,制作標準比較高,確保了市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地區的如期摘牌銷案。
(二)加強了消防經費保障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沈所鎮設置專門的消防經費,明確了鎮域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設立了3個市政消防栓;城南鎮投入消防專項經費5萬元;隘子鎮新增7個市政消防栓;澄江鎮投入消防專項經費3萬元,落實了鎮對村委會的安全責任制考評;馬市鎮政府完成了專職消防隊辦公室和宿舍建設;太平、馬市、頓崗鎮完成了消防規劃。
(三)社會化消防宣傳培訓工作實現新突破,群眾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各鄉鎮和派出所結合《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宣貫和“119”消防宣傳月等活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一系列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了“政府領導、消防搭臺、單位唱戲、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據統計,2012年全縣各鄉鎮張貼消防宣傳掛圖6000多套,懸掛宣傳橫幅30多條,免費向群眾派發各類宣傳資料4萬多份。
(四)派出所消防工作常態化、執法環境、執法水平提高。各派出所都能按要求明確分管副所長責任,按照公安部120號令、省公安廳粵公通字〔2011〕140號文等有關規定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及時將檢查信息錄入系統,同時大力開展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網格化排查。其中羅壩派出所、頓崗派出所、隘子派出所檢查錄入率較高,并且已將各村消防工作歸檔成冊;城南派出所開展監督檢查到位,處罰檔案制作規范;城鎮派出所消防執法嚴格,因違反《消防法》拘留1人。到目前為止,各派出所共出動檢查次數近千次,處罰8宗,拘留1人。
二、存在問題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上熱下冷。從考評情況來看,一些鄉鎮和派出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消防法》明確規定,消防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但是還有個別單位認識不到位,將消防工作簡單化,直接交由派出所全權負責,未安排政府負責領導、未明確政府職能,如太平鎮、司前鎮長期由派出所所長兼任鄉鎮政府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部分地方消防經費保障不足。目前,全縣大部分鄉鎮地方公共消防設施滯后于城市建設發展水平,市政消火栓及消防取水碼頭“欠賬”相當嚴重,難以滿足消防部隊實施滅火救援的要求。現階段除太平、馬市、羅壩、沈所、隘子等鄉鎮新建了市政消火栓外,其他鄉鎮都未能按要求完成消火栓建設任務。
(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隱患整改存在盲區死角。從實地抽查的部分場所情況來看,有些地方整改火災隱患的力度不夠大,火災隱患仍然大量存在,情況較為嚴重。
三、下一步工作意見
(一)要認真抓好建章立制,抓好消防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鄉鎮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制度,切實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任期目標,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做到群防群治。
(二)進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快城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建設步伐。要積極推進城鄉消防規劃特別是重點鎮(中心鎮)消防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確保新城開發、舊城改造及城區、中心鎮建設時,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能同步、科學地進行。
(三)要抓好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治,全力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要認真吸取2010年湞江區“1.23”和我縣“3.8”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做好2013年消防工作。要組織各部門突出抓好轄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整治、 “四小”場所專項整治等重點內容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四)要抓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要進一步加大消防宣傳的力度、廣度和深度,認真貫徹實施《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積極推動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