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函〔2012〕33號
印發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2〕1號)、農業部等11部委《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意見》(農經發〔2009〕10號)、《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廣東省種養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廣東省農機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粵農〔2010〕53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規范化建設。凡經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都要按照《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見附件)進行引導規范。對未達到《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的合作社,一律不予財政資金扶持,并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合作社,縣農業局要進行通報并建議縣工商局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開展示范社建設行動。從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挑選一批有較多的農民成員、有較大的經營規模、有較強的服務功能、有較好的品牌意識、有規范的運行機制、有明顯的增收效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縣級示范社進行重點培育,并報市農業局備案。
三、對示范社實行擇優扶持。結合我縣實際,積極探索示范社“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財政扶持新機制,以提高資金扶持的有效性和使用效益。
四、對示范社實行動態管理。縣農業局要加強對縣級示范社的動態監測管理,或定期組織縣農業局經管股人員對縣級示范社進行復評。對經動態監測或經復評合格的,給予繼續享受縣級示范社資格;對經動態監測或經復評不合格的,取消其縣級示范社資格并上報市農業局。
附件:1.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
2.始興縣種養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
3.始興縣農機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
一、設立合法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齊全,并按規定在明顯位置懸掛。涉及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及時進行變更登記。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獨立的銀行賬號。
2.農民成員至少占成員總數的80%。沒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成員。
3.根據農業部《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符合本社特點章程,并按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的本社章程運作。
二、管理民主
4.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涉及合作社的經營方向、大額投資、盈余分配等重大事項由成員(代表)大會民主討論決定。
5.成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并有會議記錄,有出席會議成員的簽名。
6.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必要時可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本社實際設置不超過基本表決權總票數20%的附加表決權。
7.有完善的議事決策記錄制度、社務公開制度等內部規章制度。
三、財務規范
8.嚴格執行財政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
9.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設置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或委托有關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核算。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人員。
10.為各成員建立完整的成員賬戶,主要記載:該成員的出資額、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作業)量(額)等。
11.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依法平均量化到各成員賬戶。
12.與成員的交易(作業)及與利用合作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的交易(作業),分別核算。
13.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可分配盈余中,按交易(作業)量(額)返還給成員的比例不低于60%。
14.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狀況定期向社員公開并接受社員監督。
四、產品(質量)安全
15.建立生產記錄和產品(服務)質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無生產(質量)安全事故、行業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不良記錄。
附件2:
始興縣種養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
一、有較好的管理體系
1.組織機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運行機制規范,控制體系嚴格。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后運行滿1年以上。
3.符合《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
二、有較優的產業基礎
4.所涉及產業符合我縣產業布局,是優勢主導產業;生產專業化、布局區域化、產品商品化程度較高。
三、有較多的農民戶數
5.農民成員50戶以上,帶動農民150戶以上。
四、有較大的經營規模
6.經營規模高于本縣同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平均水平。
五、有較全的服務內容
7.為成員提供信息、技術、營銷等全方位服務。生產資料統一購買率、農產品統一銷售率、農業標準化生產率分別達到60%以上。
8.主要為成員服務,與非成員交易的比例低于合作社交易總量的50%。
六、有較強的品牌意識
9.擁有“三品二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注冊商標)中的一項以上。
10.參與“農超對接”、“農校對接”等產銷對接活動或直接把農產品銷往境外。
七、有較足的發展后勁
11.注重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八、有較高的增收效益
12.成員收入比我縣生產同類農產品非成員高20%以上。
附件3:
始興縣農機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標準(試行)
一、有較好的管理體系
1.組織機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運行機制規范,控制體系嚴格。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后運行滿1年以上。
3.符合《始興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
二、有較牢的牌證基礎
4.按國家規定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掛牌率、檢驗率及駕駛員持證率分別達到100%。
三、有較多的農民戶數
5.農民成員50戶以上,年服務農戶1000戶以上。
四、有較大的經營規模
6.入社各種農機具20臺以上,拖拉機有相應的配套機具。農機具登記臺賬清晰、詳實。
7.機具存放庫棚面積200平方米以上。
8.有農機維修車間且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維修車間基本配置》的要求。
9.年農機作業面積5000畝以上或收入100萬元以上。
五、有較全的服務內容
10.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系列化農機服務。
11.主要為成員服務,與非成員的農機作業量或交易量(額) 比例低于合作社農機作業總量或交易總量(額)的50%。
12.保證服務質量,年服務投訴不超過3次。
六、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13.一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農機事故。
七、有較足的發展后勁
14.積極推廣使用先進、適用、安全的農機化新機具新技術,注重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八、有較高的增收效益
15.成員收入比同行業非成員農戶高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