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2〕65號
關于調整提高我縣五保供養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廣東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低保補貼五保供養標準達到全國前十名水平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財社〔2012〕132號),進一步做好我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切實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基本權益,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根據我縣2011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790元的60%以上進行調整提高我縣五保供養標準??h政府決定從2012年10月1日起調整提高我縣五保供養標準,將集中供養標準由原來的300元∕人·月提高到430元∕人·月(其中:生活費330元、衣服費50元、門診費40元、喪葬費10元),散居供養標準由原來的28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其中:生活費270元、衣服費50元、門診費40元、喪葬費10元。喪葬費10元由財政專賬扣存)。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