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錄編制背景
重大行政決策關系政府治理全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縣組織編制了《始興縣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聽證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目錄》編制依據和內容
1.編制《目錄》的主要依據: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和《韶關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
2.可以納入《目錄》的事項: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本條例所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以下簡稱決策事項)包括:
(一)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
(三)制定開發利用、保護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五)決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對本條第一款規定事項的決策程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調控決策,政府立法決策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不適用本條例。
決策機關可以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確定決策事項目錄、標準,經同級黨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3.納入《目錄》管理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聽證事項(共3項)
始興縣2025年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組織聽證)
始興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4-2030年)(不組織聽證)
始興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組織聽證)
三、《目錄》事項的實施程序
納入《目錄》的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推進落實,納入《聽證事項目錄》的事項還應當按規定組織聽證。根據省、市法治政府督查的有關要求,重大行政決策的決策程序要全面履行,不能通過情況說明代替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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