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始興縣城市規劃委員會2018年第四次成員會議召開,以下項目經此次規委會評審通過,現予以公示,望廣大市民提出寶貴意見。
一、始興縣經營性公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評審
《始興縣經營性公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經2017年第四次規委會評審通過,因國土部門調整用地紅線,該控規總用地面積有所調整,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不變。調整前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為:用地性質為其他服務設施用地,總用地面積53734平方米,容積率≤0.1,建筑密度≤5%,綠地率≥40%;首層可建建筑面積≤26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37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配置比例為1車位/50個墓穴。調整后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為:用地性質為其他服務設施用地,總用地面積52025平方米,容積率≤0.1,建筑密度≤5%,綠地率≥40%;首層可建建筑面積≤260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20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配置比例為1車位/50個墓穴。其他配套設施及要求詳見附件。
注:該項目不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
初審意見:同意調整。
投票結果:全票通過。
評審結果:同意調整。
二、始興縣隘子鎮總體規劃(2016-2030)評審
《始興縣隘子鎮總體規劃(2016-2030)》是指導隘子鎮未來十幾年城市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該規劃成果于2018年10月16日通過了隘子鎮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現將規劃成果提交規委會評審。
本次總體規劃包括鎮域范圍、規劃區范圍和鎮區范圍三個層次。1、鎮域范圍:隘子鎮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約323平方公里。2、規劃區范圍:隘子鎮規劃區范圍包括聯豐、湖灣、沙橋、五一、滿堂部分用地,總面積3.44平方公里。3、鎮區范圍:隘子鎮人民政府駐地的建成區和規劃建設發展區。
本次總規充分發揮隘子鎮生態環境優美、文化底蘊深厚的優勢,對接特色小鎮及美麗鄉村建設理念,緊抓旅游產業快速發展機遇,堅持生態優先前提下,引導隘子鎮旅游產業快速發展,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鎮域常住人口變動的趨勢,積極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完善鎮區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鎮域人口向鎮區適度集聚,形成良好的城鎮生活氛圍,將隘子鎮建設成韶關市東部山區生態環境優良,山水田園優美、文化底蘊深厚的旅游特色小鎮。
隘子鎮城鎮性質:始興縣南部度假休閑和文化旅游服務基地,隘子經濟、文化、政治中心,生態宜居的旅游小鎮。
隘子鎮產業定位:韶關市東部山區現代生態莊園和客家文化旅游基地;“九齡故里,百里畫廊”旅游線路重要目的地;韶關市和始興縣農業休閑旅游線路重要節點;始興縣清化粉、食用菌等特色農產品加工基地;始興縣林木種植和加工基地。
初審意見:同意《始興縣隘子鎮總體規劃(2016-2030)》。由縣交運局牽頭,會同隘子鎮及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并篩選出旅游公路最優方案,納入到《始興縣隘子鎮總體規劃(2016-2030)》(鎮域交通規劃)。隘子鎮城鎮性質由“始興縣南部度假休閑和文化旅游服務基地,隘子經濟、文化、政治中心,生態宜居的旅游小鎮”調整為“韶關市東部度假休閑和文化旅游服務基地,隘子經濟、文化、行政中心,歷史文化生態宜居旅游名鎮”。
投票結果:全票通過。
評審結果:同意按初審意見執行。
三、武深高速始興路段(沈所)高速公路服務站A、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評審
《武深高速始興路段(沈所)高速公路服務站A、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A地塊用地性質為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公路用地),總用地面積50049平方米,容積率≤0.12,建筑密度≤10%,綠地率≥30%,建筑限高10米,首層可建建筑面積≤500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006平方米,其他配套設施及要求詳見附件;
B地塊用地性質為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公路用地),總用地面積50045平方米,容積率≤0.12,建筑密度≤10%,綠地率≥30%,建筑限高10米,首層可建建筑面積≤500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005平方米,其他配套設施及要求詳見附件。
各項經濟指標的制定符合《韶關市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的要求。
初審意見:同意。
投票結果:全票通過。
四、始興縣建滔東側A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評審
《始興縣建滔東側A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為: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總用地面積29369平方米,容積率FAR≤2.5(根據《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住宅用地的容積率指標必須大于1,即總建筑面積必須大于29369平方米),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首層可建建筑面積≤8811平方米,商業可建建筑面積≤1101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3423平方米,其他配套設施及要求詳見附件。
各項經濟指標的制定符合《韶關市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的要求。
初審意見:同意。
投票結果:全票通過。
評審結果:同意。
五、始興縣建滔東側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評審
《始興縣建滔東側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為: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總用地面積33335平方米,容積率FAR≤2.5(根據《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住宅用地的容積率指標必須大于1,即總建筑面積必須大于33335平方米),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首層可建建筑面積≤10001平方米,商業可建建筑面積≤1250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3338平方米,其他配套設施及要求詳見附件。
各項經濟指標的制定符合《韶關市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的要求。
初審意見:同意
投票結果:16票通過,1票棄權。
評審結果:同意。
六、梧桐香岸丹鳳路以西地塊方案調整評審
調整內容:1、梧桐香岸丹鳳路以西地塊用地紅線調整。用地紅線北側退15.4米,南側退14.2米,西側外擴最大處6.17米。原用地面積5062平方米,改后用地面積4959平方米。2、梧桐香岸丹鳳路以西地塊方案調整。原設計方案為3層商鋪,2棟住宅8層,其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用地面積5061.7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010.08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10010.08平方米,首層占地面積2491.59平方米,配停車位48個;修改后設計方案為1層商鋪,3棟住宅,其中1棟9層,2棟11層(高度超過35米),其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用地面積4959.6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947.36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9947.36平方米,首層占地面積2417.99平方米,配停車位38個。經核算,梧桐香岸修改后整體設計方案的總體指標不超原控規。
初審意見:同意梧桐香岸丹鳳路以西地塊方案調整。涉及紅線調整部分須在完善用地手續后按照程序報批。
投票結果:全票通過。
評審結果:同意按初審意見執行。
本規劃公示10個工作日(從上網之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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