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人民政府
始府通〔2018〕10號
關于開展城鄉低保全面復核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精準識別救助對象,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城鄉低保全面復核工作,對2018年5月份所有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復核審定。凡2018年5月份在冊城鄉低保對象,須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提出繼續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民政局復核審批后繼續納入2018年度低保。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宣傳和發動。時間:5月26日-6月3日;
(二)接收低保家庭提交資料。時間:6月1日-6月15日;
(三)入戶調查和經濟核對。時間:6月16日-7月15日;
(四)鄉鎮初步審核。時間:7月16日-7月31日;
(五)縣民政局集中審批。時間:8月1日-8月20日。
二、城鄉低保家庭須提交的相關資料
1、繼續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書;2、《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表》;3、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4、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復印件;5、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已就業的須提供半年以上的收入證明(工作單位提供);6、有子女分戶或外嫁的,須出具分戶(外嫁)子女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村居、鄉鎮兩級核實提供證明,寫清該家庭是否具有贍養父母能力);7、因家庭成員長期失聯、失蹤的,須有公安部門的報案證明;8、有責任和能力履行贍(撫、扶)養任務的家庭成員,未履行贍(撫、扶)養責任,須有法院判決書證明;9、在校生證明及學費單(指就讀高中以上在校學生,非全日制的不當在校生處理);10、殘疾的出具殘疾證復印件;11、患重特大病的出具疾病診斷書、醫療費用結算單;12、因交通事故或意外傷害造成傷殘的,需提供傷殘證明、事故責任認定書和有關賠償情況證明等;13、《家庭財產和收入狀況聲明表》和《低保、特困供養家庭授權承諾書》;14、其他造成生活貧困的相關材料。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一式叁份。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繼續納入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以戶主的名義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提出書面申請(資料的接收部門和地點,請根據鄉鎮安排前往辦理);
(二)提供的書面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清晰、有效;
(三)要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申報;
(四)不得無理纏訪,擾亂正常審核秩序。對申報注意事項不遵守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各鄉鎮、村(居)委和駐村工作組要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指導協助低保家庭做好申報工作。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關注和監督,提醒享受低保的親朋好友、鄰居、身邊人按規定時間提交相應資料,接受工作人員的入戶核查,對不符合條件家庭進行投訴和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縣民政局3325539 太平鎮3312345
馬市鎮3211992 頓崗鎮3242111 城南鎮3327105
沈所鎮6927357 澄江鎮3271555 羅壩鎮3455239
司前鎮3282101 深渡水鄉3262598 隘子鎮3202132
特此通告,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始興縣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