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決定書
始環責停字〔2017〕2號
始興縣冬秀種養專業合作社:
社會信用代碼: 93440222MA4UK8N764
地址:始興縣隘子鎮五一村民政崗(辦公場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官冬秀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根據群眾反映,經我局于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5日對你單位經營的官冬秀養殖場進行了調查,發現該養殖場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2017年4月17日晚上考慮到沼液儲存池太滿了,加上下雨的原因,現場管理人員通過抽水泵將沼液儲存池內的污水抽至小溪里進行偷排,偷排污水的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晚上8點40分至9點30分;偷排污水約30立方米。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以上事實,有 2017年5月2日始興縣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2017年5月2日始興縣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2017年5月15日始興縣環境保護局調查詢問筆錄以及現場圖片 等證據為憑。
上述行為違反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條 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之規定。
二、責令停止的依據、種類
依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向小溪傾倒畜禽污水。
三、責令停止的履行以及未停止的法律后果
我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監督。如你單位拒不改正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韶關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始興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始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始興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