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農業經營主體:
根據《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3〕11號)、《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粵財農〔2023〕102號)和《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任務清單的通知》(粵農農函〔2023〕827號)等文件要求,為開展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支持新型經營主體能力提升示范鎮建設,結合工作實際,我縣決定按照公平競爭、規范擇優的方式,公開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實施主體。現將遴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始興縣2023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
二、申報范圍及條件
申報的項目實施主體應為我縣范圍內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農民群眾、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二)自覺接受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服務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無相關不良記錄。
(三)有較豐富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經驗,具備與其服務內容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人力及其他服務能力。
(四)具有水稻耕、種、防、收全流程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的優先,能夠有效組織農戶、整村連片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優先,產業科技支撐能力、品牌策劃宣傳能力強的優先。
三、項目建設內容
(一)提升實施主體規范化運營能力。實施主體要開展自身規范化建設,研究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農產品生產記錄等內部規章制度,進一步健全組織結構、規范利益分配、完善內部民主管理,推動生產經營能力提升。
(二)提升實施主體社會化服務能力。實施主體要圍繞始興稻米產業提升,在始興縣沈所鎮及附近鄉鎮開展水稻生產托管服務,提供機耕、育秧、插秧、飛防、機收等全過程或部分過程的社會化服務,且各環節服務面積不少于3000畝,聯合有關村集體推動小農戶水稻生產組織化程度提升。
(三)提升實施主體全產業鏈科技支撐能力。實施主體要與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在科技創新、新品種推廣、技術指導、智慧種植、產業鏈拓展、品牌建設、市場拓展等方面加強合作,推動水稻品種優質化、種植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發展綠色化、營銷品牌化水平提升。
(四)總結經驗凝練模式。實施主體要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全面分析項目執行中的成效和問題,研究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方向,認真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形成可學習、能復制、易推廣的典型模式、經驗做法并加大宣傳力度,示范帶動全縣水稻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補助方式和標準
項目財政補助資金共230萬元,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分期撥付給實施主體。實施主體可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分階段驗收合格后分期申領補助資金。
五、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對照項目建設內容要求,自行編制《始興縣2023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實施方案》,具體應包括目標任務、實施程序、驗收安排、時間計劃、資金用途、保障措施等內容。同時,申報主體還須提供自身簡介、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信用報告、服務主體成員名單、內部管理制度等證明材料,有相關獎勵、榮譽、品牌等證明材料的也可一并附上。
申報主體應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證明材料存在偽造的,取消其申報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申報程序
通過自愿申報、審核評審等方式公開遴選實施主體。申報材料提交截止后,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各申報主體提交的申報材料,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打分,并根據評分高低,擇優選擇項目實施主體。申報結果將在始興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定。
七、申報時間、地址、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一)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8月22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送地址:始興縣沈所鎮人民政府——省鄉村振興駐沈所鎮幫扶工作隊辦公室(沈所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三樓)。
(三)聯系人:王凱,咨詢電話:15121092291。
始興縣農業農村局
省鄉村振興駐沈所鎮幫扶工作隊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