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始興縣委、始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始興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始發〔2014〕12號),設立始興縣林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木材經營許可。
2.根據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承接上級部門下放的職責
1.木材運輸許可證核發。
2.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不含生態公益林采伐)。
3.國家“三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許可。
4.國家“三有”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審批。
5.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出縣境運輸許可。
6.養殖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收購、經營單位的審批。
7.國內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省內調運、《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8.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審批。
9.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核發。
10.設立臨時性森林防火檢查站審批。
11.進入森林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審批。
12.根據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和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并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依法推動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城市林業建設,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林地征用、占用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承擔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以及全省自然保護區規劃的指導下,承擔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有關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林業產業發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材料基地建設、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游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資源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森林防撲火、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參與編制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提出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編制政策性森林保險、森林專項貸款計劃,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和林業基金,指導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資源資產流轉,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交流與合作,指導國有林場和林業基層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林業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林業工作綜合性、指導性文件的起草,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機關文電、檔案、會議、信息、督查、宣傳、信訪、保密、保衛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
(二)人事監察股。
指導林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的考核、考察、職務任免工作;負責干部職工的調動、工資、福利和離退休、退職的審核報批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團組織建設;負責干部、職工、黨員的廉政教育和黨紀、政紀教育,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婦女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干部職工的文化教育、業務技術培訓。
(三)計劃財務股。
負責擬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檢查分析經濟計劃的執行情況;管理縣級林業建設項目、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負責林業行業統計;指導和監督基金管理和林業行政事業收費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局財會人員的業務輔導工作。
(四)林政股。
負責宣傳林業政策,負責砍伐證和放行證的管理和發放工作,嚴格監督林業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林地)清查、統計和消長動態監控工作;負責全縣木竹流通的檢查監督;負責林竹加工廠(點)的管理;負責森林分類經營的實施。依法管理林地、林權,審核征占用林地,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協調森林生態旅游的宏觀管理和指導木材檢查站工作;
(五)營林股。
編制營林發展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木育種、森林經營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城市林業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協調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六)政策法規股。
開展調研工作,草擬有關林業的規范性文件,研究提出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林業產業和防治水地流失方面的綜合性方針、政策;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七)產業股。
貫徹執行國家林業產業政策,研究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林業產業工作和產品結構調整;引導林業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組織協調林業招商、博覽、推介活動。
(八)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
負責編制森林防火規劃,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組織群眾預防森林火災;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掌握森林火災信息,制定撲火預備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森林火災檔案;指導森林消防隊伍建設。
(九)調處山林糾紛辦公室。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調處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保護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制止侵權違法行為;負責受理并調處轄區內的山林權屬糾紛爭議案件;答復和處理信訪部門及領導交辦的有關山林權屬爭議的人民來信來訪。
(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造林綠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規劃、指導、監督、檢查全縣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和基金收繳管理工作;開展單位花園式建設的創建和組織申報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0名。后勤服務人員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始興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始興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址:廣東始興縣興平路林業局聯系人:官岳榮電話:3334647傳真:3334647郵箱:s3334647@126.com郵政編碼:5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