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府辦〔2010〕53號
印發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直屬機構:
《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始興縣委、始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始興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始委發〔2010〕9號),設立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縣人民政府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管理民族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能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防范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系中的重大事項,促進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四)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民族地區和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慶典活動,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五)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幫助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六)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協調民族、宗教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七)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工作,協助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士的培養教育工作,參與宗教團體負責人的考察和選拔推薦工作。
(八)指導鄉鎮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
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會務、宣傳、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普法、信訪、財務、外事等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及黨群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民族業務工作。草擬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有關問題的政策建議;協調民族鄉重大慶典活動;參與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辦城鄉民族工作,協調處理城鄉民族關系,提出城鄉民族工作相關政策建議;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參與發展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協調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發事件,防范、制止境內外民族分裂分子滲透。
負責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方面的業務工作。組織推動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對宗教事務依法實施管理;對宗教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開展民間信仰工作調研;聯系宗教界上層人士;協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址:廣東始興縣永安大道新人民政府大樓7樓
聯系人:陳衛
電話:3332210
傳真:3332210
郵箱:sgsxmzj@163.com
郵政編碼:512500
主題詞:機構 民族宗教事務△ 通知
抄送:縣委辦,縣人大辦,縣政協辦,縣紀委,縣法院,縣檢察院。
始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