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機構設置
始興縣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原稱始興縣民族事務科,隸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1997年1月根據始機編字[1997]1號文,改稱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掛靠人民政府辦公室。2001年12月根據始機編字[2001]28號文,不再保留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其職能并入政府辦公室,掛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牌子。2010年10月根據始府辦[2010]53號文,設立始興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防范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3、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系中的重大事項,促進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保障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維護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
4、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民族地區和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慶典活動,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
5、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幫助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協調民族、宗教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
7、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工作,協助宗教團體做好宗教人士的培養教育工作,參與宗教團體負責人的考察和選拔推薦工作。
8、指導鄉鎮民族、宗教事務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設2個內設機構:
1、秘書股。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會務、宣傳、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普法、信訪、財務、外事等機關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及黨群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工作。
2、業務股。負責民族業務工作。草擬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有關問題的政策建議;協調民族鄉重大慶典活動;參與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辦城鄉民族工作,協調處理城鄉民族關系,提出城鄉民族工作相關政策建議;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參與發展民族貿易和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協調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發事件,防范、制止境內外民族分裂分子滲透。
負責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方面的業務工作。組織推動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對宗教事務依法實施管理;對宗教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見;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開展民間信仰工作調研;聯系宗教界上層人士;協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
2018年預算組成單位共1 個。
(二)人員構成情況。在職人員4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8年主要工作任務有: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普查、申報,保護和發展;建立民族發展資金扶持項目庫;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工作責任制;上奉寺建設;成立“瑤族聯誼會”和“畬族聯誼會”;隘子鎮龍斗斜瑤族特色村寨建設;深渡水鄉長梅村三組瑤族特色村寨建設;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
(四)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預算9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2.4 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零萬元。比上年減3萬元,減幅3%,原因是對個人支出減少。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預算9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92.4 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零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84.4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91.3%,比上年減4萬元,減幅4.5%,原因是對個人支出減少。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8.4萬元。
(二)項目支出預算8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7%,與上年預算相比,增長14%,原因是增加項目經費。其中:001項目8萬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務業務工作);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0.32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持平或減少0.03萬元,減少8.6%,原因是壓縮接待經費。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0.32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32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6萬元,包括辦公4萬元、印刷費0.1萬元、郵電費0.12萬元、差旅費1.2萬元、電費0.15萬元、其他費用0.43萬元。
(二)無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有:完成少數民族特色村寨普查、申報,保護和發展等9項工作,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四)無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五)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