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始興縣 紅十字會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收入預算說明
三、支出預算說明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部門基本支出表
五、部門項目支出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始興縣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其機關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全縣紅十字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組織建設和開展各項工作。
2、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儲備救災物資,建設和管理備災救災設施;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災和救助工作;依法開展募捐籌資。
3、開展應急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
4、參與和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動員、組織造血干細胞和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
5、開展人道主義社會服務活動和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6、宣傳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附加議定書,并依照其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7、協助縣政府對臺工作,促進兩岸紅十字組織的交往和合作。
8、承辦縣政府和韶關市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縣紅十字會機關事業編制3名,其中:會長1名(由政府領導兼任,不占編制),專職副會長1名(副科級),秘書長1名(兼任辦公室主任,正股級),科員1名,后勤服務人員數1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四)主管部門負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的匯總公開工作。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收入預算35.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5.71 萬元,其他收入(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0萬元。比上年減少2.5萬元,減幅6%,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6年支出預算35.7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支出35.71 萬元,其他收入撥款(財政專戶撥款、基金預算撥款等)安排支出0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
(一)基本支出預算30.91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86%,比上年減少1.3萬元,減幅4%,原因是人員工資資福利支出減少。
(二)項目支出預算4.8萬元,占預算撥款支出的13%,與上年預算相比,減少20%,原因是項目經費的減少。其中:備災救災工作項目經費比上年減少0.8萬元,舉辦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經費比上年減少0.4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為3.5萬元,與上年數相比持平或減少1.4萬元,減少28.57%,原因是公務接待減少。按資金來源分,財政撥款3.5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按具體項目分,因公出國(境)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25.18萬元,包括辦公5萬元、印刷費3萬元、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3萬元、會議費3萬元、福利費0萬元、日常維修費1萬元、專用材料**萬元、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費1萬元、電費1萬元、辦公用房取暖費0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萬元、其他費用4.68萬元。
(二)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三)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16年,主要工作目標有:
1、以“三嚴三實”的要求扎實推進隊伍建設
2、廣泛宣傳和積極組織學習,擴大紅十字會的影響力和提高職工的知識技能
3、關愛弱勢群體,深入開展救災、救助、助學等工作
4、積極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自救互救知識,提高群眾救護能力
5、積極開大愛三獻活動
6、推進“博愛家園”項目,進一步夯實基層建設
7、積極爭取省紅十字博愛衛生站援建項目
8、加強紅十字志愿者隊伍建設,深化、提升紅十字服務內容和水平。
依法合規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爭100%達到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占有國有資產價值33.85萬元,主要構成是辦公家具,電腦及打印設備、公務用車等。
(五)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機關運行費:即部門(單位)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4.“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