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如何辦理休學?

答:1、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提出申請—→2、由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3、由就讀學校班主任在其學生或家長的申請書上作出證明—→4、由就讀學校有關領導在其學生或家長的申請書上審核并驗印,開具休學證—→5、由家長或學校把休學申請和休學證一同帶到教育局教育股學籍管理負責人審核驗印備案—→6、由家長或學校把教育局審驗后的有關休學資料帶回就讀學校備案。

備注:各校不能擅自辦理休學,如果沒有到教育局辦理休學備案的學生,一律不予辦理義務教育證書及高中畢業證書,一切責任均由學校和家長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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