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人防行政許可的辦理效率,減少工作環節,規范內部工作流程,改善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審批和社會服務事項“一審一核”制度是指人防辦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在辦理行政審批和社會服務事項時,只設定受理審查與核準登記兩道內部工作程序,即:經審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受理人當場填寫審查意見,報送核準人核準。
二、行政審批和社會服務事項“一審一核”制度適用于各類人防行政審批及社會服務事項。
三、受理人可由辦事員以上人員擔任,核準人可由科員及以上人員擔任。
四、受理人、核準人依照工作程序和崗位安排,共同對所辦理的行政審批及社會服務事項負責。受理人應按照始興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審批及社會服務事項材料清單收取業務申請的材料,按材料規范并結合《始興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審批容缺登記制度》,審查該業務涉及的相關要素,核對申請表格及相關材料,指導申請人修正填表錯漏等。核準人對申請事項進行核對,作出核準決定。
五、本制度自2018年6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