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建設單位嚴格按環保有關要求和《報告表》提出的措施,認真落實好施工期建設過程中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方案。 二、運營期 1、廢氣:項目熔融、注塑過程會產生有機廢氣,通過設置集氣罩、集氣管、UV光解設備裝置后通過18m高空排氣筒排放。VOCs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無組織VOCs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標準。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在破碎機上方設置布袋除塵器進行收集。 2、廢水: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項目生活污水一并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經市政管網排入始興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3、噪聲:運營期噪聲主要為設備噪聲,通過設獨立廠房、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減少對周邊影響。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4、固廢: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建立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儲運及處置系統。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等的有關規定建設完善好一般固廢貯存場所。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相關規定要求集中收集至專用危險廢物貯存倉妥善儲存,定期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完善好環境管理制度,定期進行環保設施的檢查維護,建立記錄臺賬;編制自行監測方案,定期監測,防止污染物超標排放。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及安全運營培訓,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提高職工的環保和安全意識,杜絕環境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