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形勢下關于如何加強鄉鎮關鍵崗位廉潔風險防控的思考

十八大以來,國家一直在加大對貪污、腐敗的打擊力度,執紀上也是越往后越嚴在反腐高壓下的今天,一部反腐題材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也是強勢刷屏,劇情開端便是講述檢察院突擊搜查中央某部委處長家經過一夜斗智斗勇輾轉三處,最終查獲了處長私藏現金的別墅擺滿整個房間的2.3億現金的鏡頭,視覺震撼難以形容,“小官巨貪”令人唏噓不已

為何小小一個處長都能貪污那么多,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正是其處在一個單位的關鍵崗位,卻不能守住紀律和法律的底線,最終給國家和家庭都帶來了無比巨大的痛苦。

在反腐倡廉和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斷加大的今天,筆者作為一名基層工作的紀檢、組織干部,結合自身實際,在基層鄉鎮關鍵崗位廉潔風險防控方面進行了一些調查思考,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鄉鎮關鍵崗位廉潔風險防控的現狀及問題

當前,大部分鄉鎮在貫徹中央及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風險防控上卓有成效,絕大多數鄉鎮的黨風廉政建設發展勢頭比較健康,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但是,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筆者認為當前鄉鎮關鍵崗位廉潔風險防控上還存在如下三個突出問題。

(一)關鍵崗位人員權力使用監管不到位鄉鎮機關相對獨立且是各項政策執行最末端的單位,許多公職人員都掌握著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和政策落實權對各種政策執行存在一定的彈性和選擇性,稍有思想不單純、動機不純的人就會謀取小團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特別是部門負責人的管理漏洞大,監督乏力,甚至有的單位領導人集黨政權力于一身,搞個人或極少數人說了算,往往一句話就能決定干部職工的進出升降,一支筆就可以開支大額資金;有的部門負責人掌握政策執行、行政審批等權力的初始審核把關權,單位分管領導對其不好監管,有的甚至與其結成利益共同體。

()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范體制機制不完善在鄉鎮,特別是老同志,由于受人員流動慢的影響,有些人在一個崗位上一干就是五年,甚至更長時間,自覺不自覺地用老交情看人,用老經驗辦事,用老辦法處理問題。對關鍵崗位廉政風險敏感性不強,認識不夠到位,不能根據變化著的形勢任務和遇到的問題障礙盡早拿出應對措施。在工作中,依賴人的思想覺悟,缺乏必要的制度設計和流程安排以規避廉政風險。一些單位自行制定的措施規定缺乏封閉性、配套性和連慣性。從總體上看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制度仍處在探索形成階段,嚴重滯后于當前面臨的反腐斗爭形勢。

(三)關鍵崗位人員的廉政教育不系統一些單位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實,忽視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對紀律教育往往就是一陣風,只是在紀律教育學習月的時候開個動員會、讀兩本書、看看教育片、參觀參觀圖片展、寫寫學習心得就算完成了,缺乏系統性、持續性的廉政教育,致使黨很多員干部隊伍思想素質得不到提高,少數同志理想信念淡化,廉政風險防范的“免疫力”下降。對關鍵崗位人員管理抓得不緊,重業務能力輕思想作風表現的傾向在一些單位和領導同志頭腦中始終不同程度存在。少數領導干部對公職人員平時出現的不良思想反映和作風表現聽之任之,以為是個人小節,不必“小題大作”。個別公職人員不重視政治學習和世界觀改造,對自身要求不夠嚴格,交友不慎,廉政風險意識淡薄。

二、鄉鎮關鍵崗位人員廉潔風險防控缺失的原因分析

在鄉鎮,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工作的重心往往是直面群眾的具體性事務,比如計生、綜治信訪維穩、征地拆遷、醫保社保、護林防火等,對鄉鎮關鍵崗位人員的關注難免顧此失彼,產生這樣現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鄉鎮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認識上存在偏差。鄉鎮普遍存在這樣的認識,認為廉政風險防控是鄉鎮紀委的事情,思想上不想管,不愿管,對發生在身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礙于情面,不提醒、不糾正、不報告,任由問題蔓延,早早播下違法亂紀的種子。

    (二)鄉鎮工作業務種類繁多、范圍廣。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鄉鎮所承擔的工作業務內容多、范圍廣。在關鍵崗位人員風險防控點的制定必然會出現遺漏和不專業的地方,對上級政策法規的解讀和運用上肯定不及關鍵崗位人員,在對其監管上必然會出現“業余的管專業的”的味道。

    (三)鄉鎮對工作業務考核運用強于對個人廉政考核運用。除了鄉鎮工作千頭萬緒,紛繁復雜外,上級部門的行政命令、工作任務、考核指標都要層層下壓,落實到鄉鎮頭上,各種“一票否決”更是讓對待工作不敢怠慢,只要鄉鎮的某項工作被一票否決之后,那么整個鄉鎮爭先創優是不可能的,甚至還會影響整個班子的政績考核。反之,在鄉鎮,如果某個崗位工作人員因為不廉潔被組織、紀委處理了,不但不會影響部門工作開展,甚至不影響該部門、單位的評優評先。這樣工作、廉政考核運用的不平衡,勢必對機關單位趨利避害提供了依據。

三、加強鄉鎮關鍵崗位人員廉政風險防控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個人廉政風險考核在鄉鎮主體功能區考核的占比。在年終鄉鎮主體功能區考核上,加大對個人廉政風險防控上的分值,甚至于關鍵崗位人員廉政風險也實行“一票否決”,那么相信單位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即便是想放也不敢放,通過鄉鎮主體功能區考核的“杠桿”,撬動單位對個人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積極性,使其成為整個鄉鎮不可忽視的一塊“責任田”,不失為一項無不可能的舉措。

(二)加快科技防腐在鄉鎮關鍵崗位人員的植入速度。去年,在我縣的10個鄉鎮開始運行著廉政風險防控系統,該系統包含著工程項目、重大事項、物資采購、人事任免四大模塊。系統無疑在腐敗問題上起到防火墻的作用,但是缺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預防和警示作用。必然要加快對該系統的升級,務必將鄉鎮關鍵崗位人員的銀行資金、房產信息、車輛及股票理財等內容納入到該系統加以監督,相關數據與銀行、住建、車管所等信息實時共享,當出現數據變動頻繁且數額較大的時候,需要引起各方重視。

(三)逐步建立“反”腐敗和“防”腐敗并重的工作格局當前,鄉鎮在紀檢監察工作中更側重于對案件、線索的排查和處理,沒有對預防腐敗上做更多的要求,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將腐敗定性為“全球性威脅”,從各國反腐敗的經驗來看,無論是預防還是懲治腐敗都是需要通過制度的設計和調整不斷解決權利的科學配置,陽光運行、正確行使和有效監督的問題、尤其是在正常執行最為末端的鄉鎮,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更是堅持懲防并舉、重在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 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思想建設 ,做到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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